《COURT!》好在哪儿呢?不是因为它有一个结局,而是因为其中关于“不可以急于下结论”的部分被表现得非常清楚。十二个单元、三段落,讲述的是法庭上审判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最能使人驻足的,则是证据、口供与判决之间的那份微妙的牵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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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方官并不是一出场就有很强的气势的法官。和“威风”相比,“谨慎”才是他的主要特点。对待案件的时候,并不会急于给出结论或者划分责任归属,在把所有的证据都摆出来之后再把每个人的陈述放到具体的场景中去分析。这样的人物在律政剧中很少见,因为他是不负责制造爽点的人,而只是让人知道很多事情不能用一句话来概括。

第一单元就是这么开始的。肥仔请了一个模特在酒店里面拍了照片,但是后来却被人控诉侵犯了隐私权,这些照片也被上传到网络上了。而肥仔的说法则大不相同,他认为这是正常的拍摄行为,并没有越界。只看这个设定的话,人们的第一反应就会立刻分阵营,因为这样的题材自带情绪属性,很容易让人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到底是谁说了实话”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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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COURT!》并没有顺着这个情绪来推进。不急于把答案告诉观众,而是一步一步地把控方与辩方的观点、证据以及细节展示给观众,并且让观众随着审判的过程前进。最有趣的时候并不是反转本身,而是在你觉得事情已经很明朗之后,又有一个新的细节出现,之前的结论又被重新考虑了一遍。

该剧吸引人之处就在这里。它所关心的是“哪一方更有说服力”而并不是“哪一方先占据了情绪”。有人看律政剧的时候最看重的就是输赢和结果,认为判决是否让人感到痛快来评判这部剧的好坏;另外一些人则更加关注于过程,在于法官如何处理相互矛盾的观点、怎样从不完整的资料中接近真相。《COURT!》偏向后一种说法,即把悬念放在了判断是如何产生的上面,并没有仅仅把结局作为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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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官难以判决的原因还有人施加的压力。本来并不是由他来办理此案的,因为另一个法官病了,所以案件才临时交给了他。更重要的是,在之前他就审理过类似的单人案件,并且作出了有罪判决之后又反过来对自己提起诉讼。一旦把这样的设定放进去了,人物也就站稳了脚跟。你就会知道他为什么不能随便下结论了,也就会明白他的这种谨慎并不是拖延时间造成的,而是经验与教训所形成的的职业习惯。

因此对于一般的观众来说容易产生共鸣。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争端,在表面上看是黑白分明的,但是仔细剖析之后就不一定那么简单了。尤其是涉及到边界、交流以及前后说法不一的情况时,旁观者往往根据自己的第一感觉来下结论,并且只听其中一种声音就做出决定。但是法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最初的那一个印象,而是一起案件的事实能否被拼凑出来。对于一出庭审戏而言,“先看事实后谈立场”这样的节奏要比单纯地去追求情绪上的刺激更加难以拍摄,并且更能体现演员们的水平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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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部剧虽然是在讲述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但是落到地上的问题却是人面对复杂的资讯的时候是否会有足够的耐心。很多戏一开始就把姿态放得很高,怕观众跟不上来,所以节奏、反转、立场都很足。《COURT!》并不是这样的风格。其实就是把本来就不容易判断的情况原封不动地摊开来,然后让陪审员们一块儿向前走。有人会认为它不够热闹、不够“爽”,但是也有人觉得正因为没有急于下结论,所以才更耐看。

特别是第一单元这样的有敏感性的话题,最易产生误解。观众如果只关注表层上的争论的话,那么它就会被当作一个单纯的关于冲突的故事来观看;但是往下再看一些就会发现,这部剧真正想要探讨的是什么,并不是谁的声音更大,而是在于法庭是如何对待双方矛盾的叙述,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又是怎么一步步靠近真相的。抓住了这一点之后,整个剧本的意思也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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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观众看港剧的时候对于“讲理”的这件事情是有感情的。并不是说一定要有多快的速度、多大的反转让人感觉合理、公正、人物可信。《COURT!》正好把这一个部分做得很扎实。不靠喊口号来撑起气势,也不故意把情绪推向极致,在庭审的过程中向观众展示出一件事情,并不是选择立场最困难的是弄明白事实真相。

这样的戏不一定是最热闹的一种,但是很容易让人看完了之后留下一个印象:其实判断一件事情最困难的地方并不是表态,而是控制住自己。相比于最后的结果被公布出来的时候,法官如何把证据和理由一条条地整理清楚的过程要更具有说服力一些。对喜爱庭审戏并且愿意细细品味剧情的人而言,《COURT!》的魅力大概就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