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纠治中小学生课外辅导乱象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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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中小学生课外辅导乱象纠治工作,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7例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例一:鄂城区邵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3月10日,检查发现,鄂城区邵某(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地址:鄂城区南浦路94号某室)正在组织13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针对该行为,鄂城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限时退还所收费用(13名学生4660元);予以警告。

典例二:查处鄂城区余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3月21日,检查发现,鄂城区余某(无办学许可证;地址:鄂城区华堂景苑小区1栋某室)正在组织9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针对该行为,鄂城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限时退还所收费用(9名学生4680元);予以警告。

典例三:鄂城区刘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月12日,检查发现,鄂城区刘某(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地址:鄂城区书坊雅苑小区民宅)正在组织3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针对该行为,鄂城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已关停。

典例四:鄂城区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月21日,检查发现,鄂城区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对1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针对该行为,鄂城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责令机构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时退还该生所收费用12800元。

典例五:梁子镇鄂州市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5月2日,梁子湖区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鄂州市XX文化传媒有2名教师对5名中学生开展英语、数学学科培训。针对该行为,梁子湖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责令该机构改正违法行为,限时退还所收费用(5名学生5200元),对该机构给予警告。梁子湖区教育局将该点位纳入重点督查名单,定期回头查看。

案例六:华容区华容镇XX教育违规开展学科类补习

2月25日,根据市民举报,华容区教育局对华容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对面XX教育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2026年2月27日约谈该机构负责人,对该机构进行警告,并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同时要求该机构限期退还学员相关费用。3月初,该机构已遣散学员,并退还学员相关费用近1.8万元。

案例七:华容区湖北XXX培训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2月14日,华容区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开展寒假联合检查时发现,联合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督促检查,发现湖北XXX培训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及其它超范围经营行为,当场下达《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2026年4月6日,华容区联合督查组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机构整改落实不到位,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26年4月16日,华容区教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五条第5款和第7款的规定,责令该机构停办,并吊销办学核准书。

鄂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