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草原是牧区群众赖以生存的核心资源,更是维系牧区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根基。草原权属纠纷处置成效,直接关乎基层治理质效与民族团结大局。近期,同仁市人民法院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坚持源头化解、柔性司法、温情调处,成功妥善调解一起草原使用权邻里纠纷,有效化解群众积怨,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牧区社会和谐,助力平安乡村建设。
据了解,该案原告才某某与被告周某某、才某某为同村草原共同使用权人,双方曾口头约定,由被告在案涉草原建房居住并支付相应对价,同时允许原告在每年虫草采挖季正常开展采挖作业。后续双方因草原使用事宜产生分歧,被告不仅阻拦原告虫草采挖,还擅自在涉案草场扩建房屋、搭建羊圈,引发邻里矛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拆除违规构筑物、恢复草原原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充分考虑牧区邻里相处、民族团结、草原管护等实际,摒弃简单机械的办案模式,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宣讲草原承包、物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细致厘清草场使用权利边界,逐一疏导对立情绪。通过多轮居中沟通、情理法理融合疏导,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化解心结。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明确约定原告可继续在涉案草原正常采挖虫草,同时对现有房屋、羊圈处置方式、草原使用范围及后续建设规范作出明确约定,双方共同承诺不再违规搭建、滋生矛盾。至此,该案涉及的草场使用、虫草采挖、私搭乱建等多重争议得到一次性彻底化解,原告主动提交书面撤诉申请,邻里积怨彻底消解。
此次纠纷化解,依托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实现了一案化多怨、一站式解纷,既依法维护了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守护了草原生态与生产经营秩序,又以温情司法修复了邻里和睦关系,最大限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民族团结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同仁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牧区基层矛盾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草原管护、物权保障等法律法规巡回宣讲,不断优化少数民族邻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吸纳乡贤、村干部、双语调解员参与基层矛盾调处,持续践行柔性司法模式,将释法明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办案全过程,从源头压降涉草原纠纷增量,以优质高效司法护航雪域牧区长治久安,助力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睦共处。
监制:才旦卓玛
审核:王晓青
责编:周 璇
编辑: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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