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除“执行不能”假象

“终于拿回了欠款,压在心里近5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近日,甘肃省会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开展电话回访时,申请执行人黄建强激动地说。这起历时数年、一度陷入“终本执行”困局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检察机关与法院同向发力、公安机关联动协作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1年9月,黄建强与黄忠签订《全株青贮玉米购销合同》。后来,因黄忠未履行合同义务,黄建强将其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黄忠返还183万元货款。判决生效后,黄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2月,黄建强向会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黄忠的机器设备,以物抵债80万元。但因黄忠涉及多起案件执行,其财产已被其他法院正式查封,会宁县法院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排队,待在先的查封依法解除后,查封了一套房产,此外再无其他财产线索。2023年10月,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陷入僵局。黄建强的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实现,双方矛盾持续激化,甚至多次引发冲突。

2025年6月,黄建强向会宁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在审查相关材料后,依法予以受理。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审判、执行卷宗,逐笔梳理财产流转线索,走访案涉企业、社区及当事人居住地,逐步厘清了黄忠的资产情况。

办案检察官发现,黄忠名下持有的股份、厂房以及厂房出租收益等财产信息,未被全面核查,而且其长期使用他人银行卡进行资金往来,存在明显的拆分转移资产、规避执行行为。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通过‘技术性操作’制造了‘执行不能’假象。”办案检察官认为,此案办理的关键就在于揭开这一层面纱。

找准案件堵点后,会宁县检察院决定按照“检察监督纠偏差、联动震慑促履约、释法说理解矛盾”的思路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7月,该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从拓宽财产查控维度、优化执行措施、强化矛盾化解等方面提出具体监督意见,并建议法院及时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高度重视,迅速重启案件执行程序,对黄忠的财产线索开展新一轮细致核查;将黄忠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交关键证据。公安机关迅速对黄忠开展传唤调查。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分别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向黄忠逐一说明其规避执行的证据,阐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约;耐心倾听黄建强的诉求,深入释法说理,引导其理性维权。心存侥幸、试图赖账的黄忠终于有所触动,主动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2025年9月,在办案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黄建强与黄忠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忠以自有房屋、车辆抵偿部分欠款,同时筹措现金支付部分款项,一次性支付执行款75万余元。其他执行款项,也明确了具体还款方式、还款期限。

近日,依据执行和解协议,黄忠向黄建强支付了最后一笔执行款项,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终本执行’不是‘终结执行’,更不是执行工作的‘休止符’。”会宁县检察院检察长任永和表示,该院将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民事执行监督,综合运用调查核实、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等手段,监督“终本执行”依法恢复执行,防止程序空转。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