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张峰律师在刑事领域承办案件10余件,其中判处拘役1件,从轻处罚3件,二审维持原判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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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A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这份刑事裁判文书的背后,是张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执业经验与严谨的专业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宽缓处理结果。该律师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方向的实务研究,在大量案件办理中积累了成熟的辩护思路与实操经验。

接案之初,张峰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脉络,初步判断当事人在涉案行为中的参与程度较低,存在认定为从犯的空间,这也成为后续辩护工作的核心切入点。张峰律师多次依法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实其参与资金流转的起因、具体行为细节、涉案金额、实际获利情况以及到案全过程,同步确认当事人认罪认罚的主观态度,为后续辩护方案的搭建筑牢事实基础。依据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该律师可依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这一法定权利的规范行使,为全流程辩护工作提供了关键支撑。

在事实梳理环节,辩护的核心难点在于清晰呈现当事人在整个行为链条中所处的从属地位。张峰律师逐页核查卷宗材料,逐一比对案件细节,最终明确当事人仅提供本人账户配合相关操作,未参与上游关联行为,整体参与程度明显低于其他涉案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从犯的相关规定,为当事人争取认定从犯、获得宽缓处理找到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当事人的具体量刑情节认定上。公诉机关就当事人涉嫌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提起公诉,张峰律师围绕全案事实,系统梳理了多项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除了从属地位的认定之外,当事人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身行为,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积极体现悔罪态度。这些情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坦白的认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属于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依据。

庭审现场,张峰律师围绕上述各项量刑情节规范发表辩护意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法庭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量刑建议,同时依法核算当事人此前的羁押时长,明确提出刑期折抵的相关申请,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方的核心意见,认定当事人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依法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确定拘役四个月的量刑结果。

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张峰律师从接案初期的精准研判,到事实核查阶段的细致梳理,再到庭审环节的规范履职,每一步都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既展现了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也始终秉持着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规范的执业行为践行法律服务的核心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