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岑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下称《计划》)。这是中国制定实施的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确定了未来5年从国家层面尊重、保护、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指标性任务和具体举措。在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下,该文件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中国经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展现出鲜明的时代价值。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评估报告》显示,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181项任务指标全部完成,总计44项约束性指标中有20项系提前或超额完成。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从四川大凉山到云贵高原,亿万民众摆脱贫困的历程,正是生存权得到充分保障的生动写照,也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切实体现。

在法治保障方面,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了对个人尊严和隐私的法律保护;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在数字时代有力回应了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新诉求。中国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也全方位建构起适合自身发展道路的人权保障体系。

《计划》作为中国人权治理未来5年的行动纲领,涵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环境权利,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权益保障,新兴人权领域,人权意识提升,全球人权治理等八个方面,内容系统全面。

在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权物质基础方面,《计划》将民生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再次践行了“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一理论核心。围绕适当生活水准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从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统筹城乡供水保障等方面入手,提出具体目标,如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030年达到98%,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约50万套(间)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就业保障领域,《计划》明确提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值得关注的是,第五期《计划》专门增设“引导新兴人权领域健康发展”章节。《计划》提出,坚持发展导向、向善为民、公平公正、普惠包容的原则,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对丰富人民生活、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同时,遵循《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提升企业人权尽责意识和能力。这是中国在数智时代人权保障领域的开创性探索,也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再次完善和提升。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西方国家将人权政治化、武器化、工具化,人权问题一度成为政治抹黑的工具。伊拉克前总统拉希德“人权不应被用于制裁”的呼吁,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将人权政治化的共同反对。人权保障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模式,各国都有权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始终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用实际行动为全球人权治理注入确定性和正能量。《计划》明确提出中国将“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中国推动人权理事会通过“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消除不平等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等决议。正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官员马塞拉·法夫雷托所评价的,中国牵头推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决议以及通过发展促进人权的相关决议,为许多国家满足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需求提供了重要支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清晰路线图具有深刻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中国将继续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同各方开展人权对话与交流,加强国际团结合作,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中国贡献”。这是中国的庄严承诺,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作者是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