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曹某某以“方便带客户看房”为名,租下13辆新车。然而,这些汽车刚出公司大门便集体“失联”,不是被卖掉,就是被抵押、置换。这波并不高明的“空手套白狼”骗术,让一家汽车租赁企业险些陷入经营危机……
6月23日,万柏林区检察院通报一起租车合同诈骗案,检察机关深挖细查,在依法追究曹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精准“把脉”,通过一纸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上管理漏洞,让这起普通刑案演变为行业治理的“及时雨”。
13辆新车“见光没”
2023年7月,男子曹某某经人引荐,结识了我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老王。
闲聊中,曹某得知可以从老王公司租到崭新的品牌新能源汽车。随即,他自称从事房地产中介生意,急需批量租赁轿车带客户看房。言辞恳切、诉求合理,加之有中间人搭桥,老王并未过多怀疑。
当年8月25日和28日,曹某某分两批从租赁公司提走13辆新车。双方口头约定租期半年、押金14万元,每辆车月租金2300元。曹某某当场支付了押金和9.4万余元首期租金,出手阔绰,干脆利落。然而,车辆交付当天,曹某某便撕下伪装,通过出售、抵押、置换等多种方式,把新车全部转交给他人,用以抵偿自身陈年旧债。
2023年底,曹某某停止继续支付租金,双方随后补签租赁合同,但曹某某依旧未履行合同,且拒绝归还租赁车辆。企业查看GPS定位发现,一部分汽车出现在我省长治、临汾等地,且长时间静止不动,还有一部分汽车则不见了踪影。按照约定,这些车辆是不能离开太原的。显然,曹某某的租车动机不纯。
“空手套白狼”租车
此后一段时间,租赁公司依靠GPS定位和多方打探,陆续自行追回7辆汽车,但其余6辆如泥牛入海。
租金没着落,车辆也下落不明,这对于一家本就资金周转紧张的中小企业而言,无异于釜底抽薪。于是,企业赶紧报案。
2024年10月,曹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警方将其折抵的5辆汽车追回并发还受害企业。与此同时,租赁公司又自行追回最后一辆汽车。经价格认定,案发后追回的6辆汽车价值53万余元。
案件移送至万柏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曹某某的租车伎俩可谓是“空手套白狼”。
租车之前,曹某某以销售二手车、资金周转借款、新车置换债主手中旧车等名义,先从他人手中拿上钱,用来支付押金和租金。提车后,他立即将13辆新车交付给他人。
面对讯问,曹某某起初拒不认罪,坚称自己只是将车辆转租给了别人,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戳穿谎言定罪责
面对曹某某的狡辩,承办检察官紧扣案件核心,围绕他“是否具备真实履约能力”“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车辆”两大关键点开展核查,同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固定关键证据。
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征信、资产及纳税记录显示,曹某某名下无任何资产,其名下的公司多年无纳税记录,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皮包公司”。同时,多名证人证言证实,曹某某在向他人抵债或借款时,从未透露车辆的真实权属,甚至谎称这些车辆可以过户。
资金链早已断裂,租车之初便无偿还能力;车辆到手即被处置,且刻意隐瞒真相……所有证据汇聚成一个明确的结论:曹某某名为租车,实为诈骗,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随即,万柏林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曹某某提起公诉。法庭上,曹某某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当庭认罪悔罪。
鉴于被害人损失已大部分挽回,法院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检察建议堵漏洞
案件办结,被告人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检察官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着手透过案件表象深挖社会治理隐患。因为,他们心头萦绕着一个疑问:曹某某的诈骗手段不复杂,为何能顺利得手?
经实地走访、深入调研,检察官找到了答案。租赁公司的租车审核形同虚设,未严格审验客户身份、资产、经营及履约信息;车辆动态轨迹监管缺位,出租后未常态化追踪轨迹,异常情况无人预警处置;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岗位职责悬空,员工风控意识更是“浮于表面”。
“如果企业在租车前能多打一个核实电话,租车后能多看一眼车辆轨迹,这13辆车或许根本不会轻易易主。”为从源头堵住漏洞,万柏林区检察院结合企业经营实际,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开出风控整改“良方”:建立“租车资质双审+车辆轨迹追踪”双重监督机制,严格审核承租人资质,明确企业岗位职责权限,加强对合同签订、出车、还车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在加强公司员工管理的同时,开展经常性法律教育、法治培训。
检察建议送达后,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迅速回函并逐项整改。目前,企业已全面重构优化租车审核流程,专门增设风控岗位,全流程落实承租人资质核验、车辆动态监控,将风险防控意识融入经营全流程,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御”。
“感谢检察官细致提醒,帮我们补上经营管理的短板,让企业重新稳步发展。”不久前,检察干警上门回访,企业负责人由衷说道。
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甄越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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