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评审、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生活中,总有人遇到难办的事就动起“歪脑筋”——不跑正规程序,而是花钱托人“运作”,以为找对了门路就能一帆风顺。事没办成,那笔送出去的“运作费”还能要回来吗?本期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法官说”通过真实案例,为您揭开答案。

案情回顾

王某从事工程勘查设计工作,2023年承接某公立医院项目的勘查设计业务。为在项目评审中获取便利,王某经人介绍结识李某,双方口头约定由李某出面联络评审专家、私下运作评审流程,确保评审结果对己方有利。王某为此支付李某6万元,用于专家开支及运作费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款项交付后,该项目并未实际推进,约定的运作事宜也始终未开展。王某多次要求李某全额退款,李某辩称已完成了前期联络、跑腿工作,项目未落地系政府及建设方原因所致,且双方未约定“办不成退款”,故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6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某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属于社会公共事业项目,项目勘查、设计、评审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定程序,由专业机构依规开展,严禁私人通过花钱托关系、找门路干预评审结果。

本案中,王某向李某支付6万元的核心目的,并非合法的正常委托服务,而是意图通过花钱运作、私下联络专家的非正常方式,干预公共项目评审流程、谋取不正当利益。该委托行为本质属于走后门、找捷径、违规运作公共事务,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法原因之债。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法原因、违背公序良俗形成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李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全额退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保护合法的民事交易、正当的委托服务,但绝不保护任何走后门、托关系、违规运作的不正当交易。无论是工程评审、项目审批、岗位调整、事务办理,企图通过花钱找人脉、走捷径、搞暗箱操作的行为,均违背公平正义与公序良俗,属于法律否定的行为。

此类“花钱办事”的不法交易:✅ 办成了,属于违规获利,不受法律保护;❌ 办不成,付出的费用也无法通过法院起诉追回,最终只能人财两空。同时,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行贿、诈骗、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市场经营者:办事必须走正道、守规矩、依法律,摒弃侥幸心理,拒绝歪门邪道,任何想靠金钱、关系违规运作公共事务的行为,终将得不偿失、自食恶果!(关苏静)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