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运城一名13岁的女孩,向媒体讲述了自己被一名30岁男子侵害的经过。这起案件最初被警方以双方自愿为由不予立案,引发了全网的关注和讨论。
今年4月18号晚上到19号凌晨,这名13岁的女孩在酒吧喝了两瓶啤酒,后来因为跟室友闹别扭,先回了出租屋。没想到,那名叫韩某某的男子,也就是女孩口中的"黑哥"跟着找了过来。
女孩说,她明确说了不同意,也想反抗,但就是不敢。她说:"我想打他,但是不敢。他给我说不许报警,我害怕就没报警。"
而且女孩明确表示,事发前就告诉过韩某某自己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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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之后,韩某某给了女孩500块钱,还给了女孩的室友1000块钱封口费。
不光是给钱,他还威胁女孩不许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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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女孩家属反映,后来他还找到女孩当面威胁,说"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一个13岁的孩子,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恐吓。
4月30号,家属报了警。可一直等到6月12号,等来的却是不予立案的结果。
有办案人员口头说,经调查构不成刑事犯罪,双方属于自愿。
这一下,家属不干了,舆论也炸了。
为什么大家反应这么大?因为根据我国刑法,跟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不是自愿,都按强奸罪论处,而且还要从重处罚。
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底线。
未满14周岁的幼女根本没有性同意的权利。这种案子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私下和解。
所以大家就有疑问了:嫌疑人都承认发生关系了,被害人也才13岁,怎么就证据不足了?
为什么办案民警好几次提议调解、拿赔偿了事?
还有,报警之后嫌疑人为什么没被管控,还能继续威胁受害人?
好在事情有了新的进展。6月23号凌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说已经跟相关单位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对原始卷宗、证据材料和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复核。
女孩家属这边也表态了,说要申请复议复核,还要申请检察院介入监督,坚决不接受调解,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新闻,谁心里都不好受。一个13岁的孩子,本该在校园里读书、在父母身边撒娇,却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她还要面对威胁、面对质疑、面对漫长的维权之路。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法律的红线。
这起案子里到底有哪些疑点,当初的不予立案决定是不是正确,相信联合调查组会给出一个说法。
也期待着调查能彻查疑点、还原事实,该追究的责任一个都不能少。
同时也想提醒所有的家长和孩子,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遇到危险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告诉警察。
不要害怕威胁,正义永远站在受害者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