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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您好!我们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有些问题拿不准,想咨询一下。听说业务招待费可以按发生额的60%扣除,是不是这样?

税务人员

您好!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标准。

张先生

原来如此!参与行业展会、业务洽谈会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餐饮、住宿支出可以算作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吗?

税务人员

这种通常归属于“业务宣传费”,业务宣传费不等同于业务招待费。

1

为推广公司形象、产品而委托外部加工制作的宣传物品费用,应列作“业务宣传费”;

2

参与行业展会、业务洽谈会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餐饮、住宿支出,通常归属于“业务宣传费”;

3

企业在产品促销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的礼品,一般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张先生

明白了。还有个问题,企业筹建期间由于销售收入为零,那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不是就不能扣除了?

税务人员

不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所以即使没有销售收入,也不会影响这部分费用的处理。

张先生

那我们在计算扣除限额时,销售收入要不要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呢?比如我们捐赠了一些自产产品,这部分算不算?

税务人员

要包括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张先生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有股权投资业务,取得的股息、红利和股权转让收入,能不能也算进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里?

税务人员

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这一条很多企业容易忽略。

张先生

太感谢了!这几个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一定按正确口径申报。

税务人员

不客气。政策细节比较多,有疑问随时再咨询。记得做好相关凭证的留存备查,尤其是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与相关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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