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很多在体制内或国企、高校上班的人,手里攥着专业证书,又是技术骨干,经常被抽去当评标专家。请半天假,往评标室一坐,少则几百、多则上千的专家费就到手了。单位一般也不怎么过问,工资奖金照发,相当于多赚了笔外快,大家都觉得挺正常。
但现在,各地新规陆续出台,这条“财路”被戴上了紧箍咒,再想随心所欲地去评标,不可能了。
最近有地方住建部门率先发文,给公职人员参加评标立下了三条硬规矩,条条都打在关键处。
第一条,单位批准才能去。以前很多去评标的,单位既不知情也不拦着。现在必须提前征得单位白纸黑字的同意。考虑到评标抽选经常是当天通知、当天开始,文件也给了灵活处理的办法:单位可以开一张三个月内有效的“通行证”,领导签字盖章备查;或者每次接到通知后,单独开证明也行。反正一句话,不能再“瞒着单位干私活”。
第二条,监管裁判不能下场。在住建、招投标监管部门上班的,包括临时借调的,还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的人,一律被挡在评标门外。这招够直接,彻底断了“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可能,从根子上把利益冲突给避开了。
第三条,干得好坏要打分。现在搞“一项目一评价”,每次评标表现都有记录。一旦查出违规操作,轻的暂停资格、清出专家库,重的直接移送司法。拿了长期“通行证”的人若出问题,通报还会直接发到单位,丢脸丢到领导跟前。
这三条一出,等于把规矩重新洗了一遍。以前有些人觉得评标是技术活,公职人员专业强、经验足,参与进来是发挥余热。话虽没错,但现实里确实走了样:有人上班时间溜去评标,专家费照拿,单位的工资奖金也一分不少;请假条上写“外出办事”,实际人坐在了交易中心;更有的单位评标任务重,骨干轮流请假,本职工作被搅得七零八落。
新规的逻辑很清楚:不是不让你们干,是把路标立清楚。单位同意,是保证工作不断档;监管部门回避,是保证过程干净;一项目一评价,是保证评标质量。条条都有针对性。
变化带来的影响是实在的。评标专家库里,公职人员占比向来不低,尤其技术复杂的项目,离不开这些懂行的。如今参与门槛提高,专家库的结构肯定会变,社会上的专家和退休人员比例可能会上来。评标质量会不会波动,关键就看后续配套管理和培训能不能跟上。
往好处看,评标环境清朗了,企业不用再瞎琢磨那些不可控的环节,可以踏踏实实把标书做扎实。公职人员也能专心干好分内事,不必再为那点专家费两头分心。招投标这个大生态,正朝着更透明、更专业的方向走,对规规矩矩做生意的企业来说,是实打实的利好。
文件里还特别提了,公职人员要带头抵制评标队伍里的歪风邪气。评标时讲人情、走过场这些事,业内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公职人员自己守不住底线,毁的不光是个人前途,还把整个制度的公信力给搭进去了。
眼下,招投标市场的整顿,正从企业端向评标端延伸。公职人员评标这个过去容易“灯下黑”的角落,现在被彻底摆上了台面。规矩立好了,对所有人都是保护。评标不是搞副业,签字就得担责。这条红线划下来,行业能干净不少,个人也多份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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