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6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龚建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景德镇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龚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龚建平利用担任原江西省卫生厅医疗服务监管处副处长、处长,原江西省卫计委体制改革处处长,江西省卫健委人事处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南昌医学院党委书记,江西省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作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干预司法活动
对家属失管失教
2026年1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龚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4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龚建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龚建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干预司法活动;对家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医疗业务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龚建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龚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涉三罪!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龚建平被公诉》
栏目主编:戴慧菁 文字编辑:笪曦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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