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1月27日17时许,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岭南新世界小区发生一起老旧电梯更新安装项目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白云区永平街“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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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定作业,未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失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项目基本情况

岭南新世界B9栋2号电梯更新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锦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堃日电梯有限公司。

事故经过

1月27日

堃日电梯公司员工吴某石与吴某山在永平街岭南新世界B9栋2号梯进行电梯层门的更新(拆旧换新)工作。

1月27日17时许

吴某石与吴某山站在电梯井道内轿厢顶部作业平台上,操作轿厢向上运行,计划用轿厢将电梯零部件运送至上层,以便第二天进行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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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顶工作平台

轿厢运行至-1层至1层位置时,听到有异响,立即停止操作,随后两人被井道上方坠落的对重块击中。

吴某石现场确认死亡、吴某山肱骨骨折、肩胛骨骨折、开放性颞下颌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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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装作业平台搭建图示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

堃日电梯公司员工吴某石与吴某山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对井道上部对重块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未检查对重块与井道壁间距,轿顶安装作业平台上方未架设防护顶棚,导致在运行过程中,对重块被井道壁摩擦干涉,脱离对重架而坠落,砸中下方安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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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清理的对重块

事故间接原因

广东堃日电梯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未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井道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井道壁不平整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仅按施工节点开展巡查,对电梯安装环节安全检查不到位,项目安全检查不足,未及时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问题;对吴某山与吴某石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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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坑情况

事故性质分析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该电梯处于安装阶段尚不具备使用功能,本次事件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追责

堃日电梯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周某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堃日电梯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