瞳景物联被出具警示函,涉未披露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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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6月24日讯,近日,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高金飘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且代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对厦门瞳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金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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