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大雾天开车,以为前面是条直路,结果差点冲进路边沟里。1945年夏天,有个飞行员就遇到了类似的麻烦——只是他开的不是汽车,而是一架B-25轰炸机;他撞上的也不是水沟,而是纽约帝国大厦的79层。

这件事发生在整整81年前,但它留下的疑问到现在还让人忍不住琢磨:一个拿过两枚杰出飞行十字勋章的资深飞行员,怎么可能把曼哈顿的摩天楼群,错认成纽瓦克机场的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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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人话就是——他被自己的感官骗了。而且是被一种连今天的飞行员都得防着的“骗术”。

我们先回到1945年7月那个阴沉的星期六早晨。美国陆军航空队的中校威廉·富兰克林·史密斯驾着一架B-25米切尔轰炸机,从马萨诸塞州贝德福德陆军航空基地起飞。这不是战斗任务,而是一次普通的运输飞行。机上有三个人:史密斯本人、机组长克里斯托弗·多米特罗维奇和机械师阿尔伯特·佩纳。他们的目的地是纽瓦克机场,去接史密斯的长官H.E.博格纳上校,然后一起返回南达科他州的苏福尔斯。

听起来很简单对吧?从波士顿附近飞到纽约附近,航程也就那么一段。但问题是那天早上的天气糟透了,雨和低云把整个地区裹了个严严实实。

史密斯的原计划是飞“仪表飞行”——说白了就是不看窗外,全凭驾驶舱里的仪表导航,在云层上方飞行。但纽瓦克那边空中交通太拥堵了,管制员告诉他,仪表飞行的许可得等到上午11点以后。而史密斯需要在10点前赶到纽瓦克接博格纳上校,他显然不想打电话说“长官,我得迟到一会儿”。

于是他问了一条备用方案:能不能改用“目视飞行规则”穿过皇后区的纽约市立机场(也就是今天的拉瓜迪亚机场)空域?

这里得解释一下什么是“目视飞行规则”。你可以把它理解成“肉眼驾驶模式”——飞行员必须一直能看见地面,靠观察地标来判断自己在哪儿、往哪儿飞。这个模式的硬性要求是:云层高度必须足够高,让你有空间在云下飞。那天拉瓜迪亚报的云底高度是1500英尺,看起来还行——前提是史密斯一直待在云层底下,并且全程保持对地面的视觉联系。规则还明确写着:如果云层降到1000英尺以下,这趟飞行就必须终止。

管制员同意了这个方案。史密斯在上午8点55分顶着雨和低云飞离了马萨诸塞。

等等,我们先停一下,说说这个飞行员本人。史密斯当年27岁,西点军校毕业,在欧洲战场飞过超过100次战斗任务,拿过两枚杰出飞行十字勋章。这履历说一句“老兵”绝不为过。但你注意一个细节:他开B-25这个机型,这只是第二次。而且机上没有副驾驶。

你可能觉得,开飞机嘛,机型不同能有多大差别?这么说吧,你开了十年丰田凯美瑞,突然让你一个人开一辆从来没摸过的厢式货车进市区,还是在大雾天——大概就是这种感觉。每个飞机的操纵手感、视野盲区、仪表布局都不一样,你对它的“身体记忆”还没建立起来。

当史密斯接近纽约时,拉瓜迪亚塔台的人已经觉得情况不太对了。他们建议他直接降落在拉瓜迪亚,别再往纽瓦克飞了——雾越来越浓。但史密斯坚持要继续。塔台最终勉强给了他去纽瓦克的许可,同时加了一句警告:他们连帝国大厦的楼顶都看不见。

注意这句话。塔台的人已经明说了,纽约的地标建筑之一正隐没在浓雾里。这意味着所谓的“目视飞行”已经名存实亡——你能看见的东西正在迅速减少。

几分钟后,史密斯在雾中彻底迷失了方向。他把曼哈顿的街道认成了通向纽瓦克的航线。很快,他的B-25在摩天大楼之间以危险的低高度穿行。有一份记录提到,这架轰炸机飞过纽约中央办公大楼时,高度几乎和22楼的窗户齐平。

你想象一下那个画面:一栋几十层的大楼,窗外突然掠过一架军用轰炸机的机翼。

史密斯在楼群间艰难地操纵着飞机,飞得又低又慢。他甚至擦着边避开了中城的克莱斯勒大厦。但就在上午9点49分,他的运气用完了。飞机一头撞进了帝国大厦北侧,在天主教战时救济服务处的办公室墙上凿出一个18英尺宽、20英尺深的大洞——位置在第79层和第80层之间。

事故发生在星期六,这算是不幸中的一点偶然。大楼里很多工作人员周末休息,所以伤亡人数比工作日要少得多。但这依然是一场灾难:撞击引发火灾,共造成14人死亡,其中11人是大楼里的人。

现在我们回头看核心问题:一个有经验的飞行员,怎么会在雾里把摩天楼群当成机场?

答案藏在一种叫“空间定向障碍”的现象里。说人话就是:当你看不见地平线、看不见熟悉的地标时,你的内耳前庭系统会取代眼睛成为“导航仪”。但内耳这套系统在飞行中极其不可靠——它本来是进化来让猴子在树枝间荡来荡去用的,不是让人在三千米高空判断俯仰角的。当你飞进云里,眼睛说“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内耳就会接过指挥权,然后它可能告诉你:“现在你正在平飞。”实际上你可能已经在侧倾、俯冲或者偏离航线了。这种感觉极难克服,就连训练有素的飞行员也会被它骗得死死的。

史密斯当时面临的情况更复杂。他不是在开阔的空域里飞进云层,而是在曼哈顿这个“钢筋混凝土峡谷”里贴着楼顶飞。地面上纵横交错的街道、河道的反光、建筑物的轮廓——这些在薄雾中可能确实看起来有点像机场附近的地貌,尤其是当你心里已经预设了“我快到了”的时候。心理学上管这叫“确认偏误”:你的大脑会优先选择那些支持你预判的视觉线索,忽略那些相反的信号。

他很可能看到了什么——也许是哈德逊河的一截水面,也许是某条宽阔的大道——然后大脑迅速把它匹配成“这是纽瓦克附近的那条河”或者“这是跑道延长线上的地标”。等他意识到不对时,帝国大厦已经近在眼前了。

这件事之后,美国民航和军方都推动了更严格的气象飞行标准,也对城市空域的管理做了调整。但说到底,最让人感慨的还是那个老道理:技术可以让你飞上天,但真正让你安全的,是在大雾里能老老实实说一句“我看不清,我不飞了”。这比什么勋章都有用。

至于那架B-25?它的残骸后来被小心翼翼地清理了下来。帝国大厦在修复后继续照常使用。79层和80层的疤痕早就没了痕迹。但每次纽约起雾的时候,总有人会想起81年前的那个星期六早晨——和一个飞行员被自己眼睛骗了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