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告「渝见小面」,好多人都在骂「大企业欺负人」。
这种事看多了,很容易形成条件反射:只要大品牌和小人物起纠纷,肯定是大企业在找事。
所以,当花爸刷到一个博主哭诉自己被旺仔牛奶投诉时,第一反应也是——又是上市公司仗势欺人?
但仔细一看,这回旺仔牛奶这边一点毛病没有,而是这个博主太能整活儿了!
《目录》
「READING」
发生了什么?
「牛奶风味的含糖饮料」?
一半都是白砂糖?
批评没问题,但别编故事
发生了什么?
这位博主发视频吐槽旺仔牛奶,有两大核心错误:
一是,说旺仔牛奶是「牛奶风味的含糖饮料」
二是,举着旺仔牛奶易拉罐,说这里面「一半都是白砂糖」
这两点爆炸力不小,视频效果直接拉满,据该博主自己说:全网播放量都有一千多万了。
旺仔公司这边反手就投诉了他的视频。结果,这位博主紧接着又发一条叫屈视频,说自己被上市企业投诉了,然后郑重声明:「我并没有任何可能涉嫌侵权的行为。」
到这里,肯定有人觉得:旺仔牛奶心虚了吧?说两句实话就要捂嘴?
但花爸细看了这份投诉,旺仔公司理由充分、句句在理。
「牛奶风味的含糖饮料」?
博主在视频里有一套听起来很像那么回事的推导逻辑:
一边说旺仔牛奶是调制乳;
一边说根据添加剂和含糖量,又说可以定义为乳饮料、含糖饮料。
但在国家标准里,调制乳、含乳饮料、牛奶风味饮料,是完全分开的三个品类:
调制乳:生乳或复原乳含量≥80%,蛋白质含量≥2.3%;
含乳饮料:乳含量<80%,蛋白质≥1%;
奶(乳)风味饮料:不加奶,靠香精调出奶味。
所以一个产品不可能像这个博主说的:既是调制乳、又是乳饮料、还是牛奶风味饮料。
而旺仔牛奶执行调制乳标准GB 25191,配料表首位是复原乳,而且乳含量、蛋白含量都达标,的确就是调制乳。
博主那种说法相当于把调制乳说成是香精糖水,已经不是说话不严谨了,而是根本性的事实错误。
视频被投诉了,他还又发了一条重申观点,仿佛自己是「正义的化身」。
而实际上,这是在向旺仔公司申请「船票」……
一半都是白砂糖?
这一点更是离谱。
按照博主自己在视频里推算的数据,得出添加糖量大概在13.6克左右。
而一罐旺仔牛奶245ml,那么13.6除以245,实际占比大约是5.55%。
5.55%和50%,中间差了近十倍,被硬说成「一半都是白砂糖」。
这真的不是恶意贬损吗?
就冲这两点,被旺仔告「商誉诋毁」那是一告一个准。
再叠加该博主自称「全网一千多万播放量」,等于自己主动告诉品牌:我的诋毁言论传播范围巨大,影响特别广。
简直是自己给对方递刀子,对自己太狠了!
批评没问题,但别编故事
说这些,不是在替旺仔牛奶站台,更不是说普通人不能批评大品牌。
旺仔牛奶糖含量确实偏多,也加了点乳化剂和食用香精。
说旺仔牛奶不是纯牛奶、是奶粉兑的,这完全没问题;
说它糖放的多不够健康,不如纯牛奶,也OK;
甚至说它不是个好产品,也问题不大。
但是说旺仔牛奶「一半都是糖」「是牛奶风味的含糖饮料」,就完全够的上「诋毁」了。
所以,曝光不那么好的产品、「为消费者发声」是门技术活,得懂专业知识、得拿捏准分寸。
可以讲缺点,但别为了流量捏造、夸大,如果守不住真实底线,那就是「给自己挖坑」了,随时会被索赔百八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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