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周末》6 月 24 日深度报道,合肥瑶海龙岗开发区以城市更新、整治 “散乱污” 为由,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安徽格瑞公司实施清晨强拆,一审法院认定管委会拆除程序全部违法。一桩城市更新强拆纠纷,撕开部分地方公权力越界扩张的现实病灶,暴露出征拆领域法治底线失守的深层阵痛。
城市更新本是优化人居、盘活存量的民生工程,住建部早已明确禁令,严控大规模强制搬迁,要求遵循协商优先、程序正当原则。但在合肥大店片区征迁现场,政策红线被轻易突破。企业 2006 年经政府招商引资落地,23 亩土地系官方出让,因用地指标历史遗留问题未办证,却被一刀切划入整治名单。双方两年补偿谈判陷入僵局,核心分歧在于土地补偿标准:企业主张按征收时市场价核算,管委会却要求按十余年前出让原价返还,无视土地增值与企业长期经营投入。
协商未果并未停下征迁推进脚步,公权力开始突破法治边界。工作人员深夜上门施压,绕过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其八旬父亲私下签订补偿协议,在企业正常经营的清晨直接实施强拆。整个拆除过程完全架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硬性规定:无书面催告、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未作出正式强制执行决定、未依法公告,全套法定程序全部缺失。地方以内部会议纪要替代法律法规,将集体出让土地统一定性为 “以租代征”,自行创设补偿规则,用行政文件架空上位法,是典型以权代法、公权力无序扩张。
更深层矛盾在于公共利益与商业开发的错位。强拆后涉地块迅速挂牌出让,每亩成交价达 815 万元,规划调整为商住用地。打着旧改、产业升级的公共旗号,实质完成土地增值变现,城市更新沦为土地开发工具。部分基层行政机关混淆权力边界,把征收拆迁简单等同于清场腾地,将协商调解、权益保障等法定前置程序视作阻碍项目进度的累赘,动辄以强制拆除倒逼权利人妥协,公权力单向压制私产,财产权保障形同虚设。
司法判决给出清晰法治标尺:即便存在内部协议、项目推进需求,缺少完整法定程序的强拆行为一律违法。但一纸败诉判决难以抚平企业经营损毁、财产灭失的损失,更折射治理短板。地方过度依赖行政手段推进建设,缺少全程公众参与、多元协商化解矛盾机制;临时征迁指挥部权责混乱,行政行为缺乏常态化监督约束,权力扩张缺少有效制衡,极易催生灰色施压、变相逼迁等乱象。
规范公权力运行,是城市更新行稳致远的根本。一方面必须刚性落实征收法定流程,严守 “先补偿、后搬迁” 底线,任何拆除行为都不能省略催告、听证、公告等程序;另一方面厘清公共利益边界,杜绝借更新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建立多元补偿协商渠道,尊重企业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强化行政追责,对程序违法、滥用行政强制的行为严肃问责,以司法监督约束权力越界。
城市更新的底色是民生温度,而非强制力度。约束公权力恶性扩张、守住程序法治底线,才能平衡发展建设与私权保护,让城市更新真正惠及群众,走出大拆大建的旧有路径,筑牢依法行政的治理根基。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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