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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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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封面新闻6月24日报道,2021年,河南商人张成(化名)响应河南省政府号召,在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投资建设加油站。项目历经县商务局公示、信阳市商务局批准,并获得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等多方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
但加油站刚建成,淮滨县自然资源局一纸处罚决定书送达:非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投资600万元建成的加油站,已荒废两年。向法院起诉,也都败诉。理由是,原告提交的规划意见书、商务局文件、乡国土所手续等,不具备替代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法律效力。
实事求是地讲,县国土局对加油站土地使用性质的认定,确实没错,乡国土所作为县国土局的派出机构,也确实没有认定土地性质的资格。如果涉及基本农田,连县国土局也没有这个权力,而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自然,法院的判决也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关键在于,对于一般的投资者来说,虽然市、县商务局、乡政府、乡国土所等都不具备认定土地性质的资格,但是,却都代表不同层级的政府,代表政府对企业做出的承诺。特别是乡国土所,是县国土局的派出机构,代表的是县国土局的形象与声誉,掌握的是国家土地政策。他们不为投资者服务,不对投资者把政策讲清楚,而是毫不犹豫地给投资者出具相关手续,岂不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事实就是,不管是县国土局还是乡国土所,也不管是管理机构还是派出机构,承担的都是国家土地管理的职能,掌握的都是国家土地管理政策,面对投资者的用地申请,国土管理机构自然要把好关,避免投资者触犯用地红线。而谷堆乡国土所可是真真实实地出具了用地手续的,投资者可以认为是代表了国土部门的意见的,一句“乡国土所是派出机构,不具有认定土地性质的资格”是说不过去的。
如果都是以这样的方式推卸责任,都是以这样的方式提供服务,谁还敢投资,谁还敢创业,谁还能相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加油站在没有履行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就把加油站建成,确实是错误的,出现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但是,从政府信用、政务服务、政企关系的角度分析,如果对此起事件不能处理好,会对政府形象产生严重影响的,对当地的营商环境也是伤害很大的。
所谓营商环境,绝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和法院判决,更应当是暖心服务和政策支持。而从此起事件的情况来看,按照卫星云图,加油站所在地块也已经转变成商业用地,一定程度上,也是政策认可了。那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能够站在投资者利益角度考虑,帮助投资者完善相关手续,而不是一味地要求投资者拆除加油站呢?
可以这样说,如果这座加油站被强行拆除了,且不给予投资者合理赔偿,那当地的营商环境将受到极其大的负面影响,会让其他投资者望而生畏,所造成的损失,可能是几个、十几个、几十个加油站。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是靠一个一个投资项目的口碑积累起来的,是靠投资者的口口相传营造出来的。好的口碑,营造出好的营商环境,差的口碑,自然会让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出现严重问题。江浙等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高,绝不只是区域位置好,更是营商环境好。他们遇到类似问题,绝不会是用冰冷的态度处理,而是迅速帮助投资者完善手续、履行合法程序,最大力度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河南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省份,尤其需要通过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投资者。而投资者对营商环境的判断,也决非当地出台多少文件、成立多少服务机构、给予多少政策,而是已经入驻的投资者对营商环境的评价,是他们的口碑。
很显然,如果这家加油站的问题处理不好,那不仅是谷堆乡的营商环境会受到严重损害,淮滨县、驻马店的营商环境都会受到严重影响。更别说,驻马店还正遭受泌阳县“21车冻货”偏航事件的影响。 那么,谁还敢去驻马店去投资呢?
所以,对驻马店市、淮滨县的国土管理部门来说,面对这家加油站遇到的用地问题,应当做的,就是不要再用冰冷的执法手段,而是应当帮助投资者规范行为、履行合法手续,从而让其他投资者感受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暖心服务,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改善,感受到投资的良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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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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