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起因:长达两年持续性软暴力霸凌,少年身心遭受不可逆重创
受害者小锦(化名)系合肥润安公学九年级寄宿学生,自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在校连续两年遭受同班多名同学全方位人格软暴力霸凌。
1.霸凌具体行为
多名同学长期在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全部校园公共场合,当众对小锦叫喊污秽侮辱性绰号;长期刻意孤立、排挤,集体活动刻意将其排除;多次言语威胁,称要私下动手殴打。全程无激烈肢体冲突,但日复一日的人格羞辱、精神孤立,形成持续性精神摧残。
2.少年身心毁灭性损伤
长期精神压抑、持续心理创伤下,小锦性格彻底崩塌:从阳光开朗变得沉默自闭、整夜失眠恐惧、拒绝入校,出现严重自伤倾向,彻底辍学居家。
后续体检查出右颈部儿童型滤泡性淋巴瘤;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权威鉴定,明确结论:小锦患有严重情绪障碍、应激性心理危机,两年校园欺凌、长期精神高压,与心理疾病、肿瘤发病存在直接因果关联。
二、初次交涉:校方亲笔出具承诺书,承诺担责整改
孩子崩溃辍学后,父亲刘显文多次携带病历、伤情陈述、证人线索到校沟通,反映长期霸凌事实,要求校方认定欺凌、处置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干预、承担治疗责任。
2024年9月9日,润安公学校长程某某带队上门沟通,亲笔手写书面承诺书,白纸黑字确认事实:我校学生小锦,因在校被同学起外号、孤立、排挤,造成心理伤害,不愿上学。同时校方书面承诺:安排专人跟进疏导、调整班级氛围、做好心理帮扶、提升孩子成绩,妥善处置本次伤害事件。
这份校长签字、代表学校立场的承诺书,是校方自认管理失职、承认学生受害的核心书面铁证,也是刘显文一家当时唯一的维权希望。
三、校方翻脸失信:官方调查后全盘推翻承诺,推诿避责
承诺书签订初期,校方短暂支付部分治疗开销;但在家长同步向公安、经开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完整证据维权后,校方态度发生180度反转,彻底撕毁全部承诺:
1.推翻承诺书全部内容,不再承认长期霸凌事实,将两年持续性人格羞辱轻描淡写为“同学间玩笑、小摩擦”;
2.拒不落实承诺的心理疏导、班级调整、学业帮扶等补救措施;
3.拒绝正式道歉、拒绝足额承担后续肿瘤、心理康复全部治疗费用;
4.对多名长期施暴学生不做任何实质性批评、处分、管教,施暴者正常在校就读。
四、行政维权全线遇阻,官方结论淡化霸凌事实
1. 公安处置流程
2024年9月,刘显文以侮辱报案,三里庵派出所受理立案,调取监控、询问师生、收集病历与鉴定材料。2025年1月7日,公安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治安违法行为,终止案件调查,未对施暴学生作出任何处罚。
2. 教育主管部门处置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介入核查,仅认定学校管理不到位,作出轻微处理:全区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限期整改;未依法认定校园欺凌,未责令校方对受害家庭履行完整赔偿、道歉、整改义务。
3. 司法维权接连碰壁
刘显文不服公安终止调查结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决定;随后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行政案件二审已开庭,尚未出具终审判决,维权程序全程受阻。
五、维权父亲遭恶意打压:就医争执后被强制送医“被精神病”
2024年12月11日,刘显文带小锦前往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复查精神状态,同步沟通孩子长期创伤的诊疗方案,因和医生沟通观点分歧发生言语争执。
院方当场报警,单方陈述刘显文扬言驾车伤人,民警到场后,未完整核实事实、未充分听取家属辩解,直接依据《精神卫生法》相关条款,以“存在肇事肇祸风险”为由,将刘显文强制送入封闭病区收治近24小时,限制人身自由。
出院诊断仅标注非精神病性障碍,无任何精神疾病确诊结论。事后刘显文报警控告医生谎报警情、诬告陷害,公安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决定,维权再次受阻。
刘显文本身身患肝癌,长期带病为孩子奔走维权,全程依法、理性、不走极端,无任何过激闹事行为,却因维权诉求被贴上“精神异常”标签,人身自由受限、个人尊严遭受严重损害。
六、事件发酵与后续官场连锁变化
舆论发酵:2025年6月,媒体公开报道此事,全网热议“校园霸凌认定难、维权家长被精神病”,事件持续引发社会讨论,大众质疑民办名校包庇、行政部门层层捂案、维稳手段异化。
七、案件现存核心矛盾与未解决诉求
1.校方校长亲笔承诺书是否具备效力,校方失信推诿行为如何追责;
2.两年软暴力霸凌结合司法鉴定因果结论,为何多部门均不予认定校园欺凌;
3.刘显文无现实伤人风险却被强制收治,违规“被精神病”的处置如何纠错、去污名;
4.校方管理失职、漠视学生身心创伤,完整赔偿、公开道歉、校园整改如何落地;
5.案件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跨部门打招呼、权力干预、官商包庇等违规行为,等待纪委监委深度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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