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瓯越之窗

5月21日,本公众号刊发《》一文,如实反映了瓯海区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一组团部分一期、二期业主私自违建围墙、堵塞消防通道与车库出入口的乱象。文章发出后,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5月23日上午,虽是周六休息日,梧田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便已抵达现场,依法张贴了《温馨提示单》(编号:NO.250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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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单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相关规定,该围墙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予以拆除;业主可在7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说明情况;如违法建设行为属实,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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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发布《》一文为执法局的快速反应点赞,也为梧田执法中队放弃周末休息、主动履职的敬业精神由衷敬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样的态度,正是群众所期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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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个月过去了,墙还在。

6月21日,小编途经该地,发现该违建围墙依然安然无恙、纹丝不动,没有拆除的迹象。7日自行拆除期限早已过去,温馨提示单沦为一纸空文。执法部门雷厉风行地贴了单,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第一,既然认定为违建,为何不依法强制拆除? 温馨提示单已经明确告知“如违法建设行为属实,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7日期满,违建依旧,执法部门依法应当启动强制拆除程序。《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早有明文: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强制拆除。温馨提示不是“温馨提示完就结束”,执法不是“贴完单就完事”

第二,部分业主为何如此肆无忌惮?从4月10日三期业主自行推倒临时围墙,到4月11日一、二期业主挖三期地砖,再到4月14日街道干部拿着规划图纸当面解释规划红线无法退让、测绘人员现场勘测坐标,再到用砖堵车库,再到5月13日雇佣施工人员砌筑围墙——一而再、再而三,毫无底线。他们明知车库出入口是车行要道仍用红砖封堵。讲理讲不通,那就必须讲法。 温馨提示单贴了,他们不拆;执法部门若不跟进,这张单子就等于告诉他们:违法成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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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单是第一步,但绝不能是最后一步

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施行,“倚老卖老”不再是护身符。擅自违建、堵塞通道、破坏公共设施,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涉嫌寻衅滋事。谁违建,谁受罚;谁堵路,谁担责。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我们想问:

温馨提示单贴了整整一个月,违建围墙为何还在?

7日自行拆除期限已过,强制拆除程序何时启动?

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难道就止于一张温馨提示单?

法治社会,不容私搭乱建;文明温州,不容村霸横行

我们再次呼吁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梧田街道办事处乘胜追击、依法亮剑——依法拆除违建围墙,疏通消防通道与车库出入口,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责任。温馨提示之后,需要的是雷霆行动法治社会,不容私搭乱建;文明温州,不容违法横行。以儆效尤,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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