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解答
法院调取证据分为依职权调取和依申请调取两类,不得随意调取证据替代当事人举证。依职权调取证据仅限两种情形: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以下证据: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法院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二、参考判例(裁判文书网典型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行再186号
裁判要旨:法院不得为佐证行政行为合法,调取被告未收集的证据。
(2023)粤行终7412号
裁判要旨:涉及公共利益的,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
(2023)浙行申6285号
裁判要旨: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取证的,可申请法院调取。
三、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四、律师观点
1. 法院调取证据具有被动性,以弥补当事人举证不能为目的。
2. 严禁法院替行政机关补证,严守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3. 依职权调取仅限公益和程序性事项,不得干预当事人举证。
4. 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需提供明确线索,否则法院不予准许。
五、评析
本问明确法院调取证据的适用边界,规范法院取证行为,平衡法院职权与当事人举证责任,既保障弱势方当事人的取证权利,又维护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确保案件审理中立、公正,防止司法权越位干预行政权。
行政诉讼问楹庭律师,矿业权纠纷问楹庭律师、行政处罚也要问问楹庭律师,企业要清楚法律关系、类似判例和裁判规则之后再做决策。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