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伯伯,在养老院这里住得习惯吗?晚上睡得好吗?”

“这里蛮好,给我们安排了一间双人间,我跟老伴住在一间,24小时有人照顾,这下心里踏实了。”

陈老伯患有淋巴结,说话只能用气声,但脸上笑意盈盈。这是他入住西郊福利院的第一周,居委会老龄干部万瑛靓来探望他,送上端午安康的问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同探望的,还有陈老伯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意定监护服务方,来自闵行区椿之萱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的副主任奚青。

就在前不久,陈老伯和“椿之萱”代表在新虹桥公证处正式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办理了公证。这也是新虹街道首例开展意定监护的个案,对于失独、无子女、孤老、“老养残”、子女在海外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和权益保障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谁来当这个“监护人”?

陈老伯是住在爱博五村的失独老人,今年82岁,老伴智力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患有心衰、肾衰竭、胆囊炎、哮喘等多种疾病,需要经常去医院就诊配药。

夫妇俩年老后需要有人照料,先后换了好几任保姆,最近又因信任问题与现任保姆不欢而散。

为了解决两位老人的照料难题,居委会干部多方打听,联系了小区周边几家养老机构,最终选定西郊福利院,有双人间可以直接入住,价位老人也接受。

打包好衣物用品后,在亲属的带领下,老夫妻俩准备入住福利院。没料到办理入住手续时,入住合同需要监护人签字,亲属因为一些顾虑没有签字,老人只得再回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偏偏这个时候,老伴突发急性胆囊炎,需要挂水一个星期。老伴行动不便,要靠轮椅出行。平时照应老人的亲属住在外区,也抽不出身来连续陪护。实在没人,只能由居委会干部陪着去,可社区事务繁忙,居委会也分身乏术……

社会组织接过“接力棒”

一筹莫展之时,经街道协调,他们联系上了闵行区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椿之萱”。

“椿之萱”是一家专门从事社会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托居委会的对接协调,机构工作人员上门与陈老伯深入沟通,全面掌握其家庭困境与生活照料需求。针对老人无人照料、自身权益难以自主维护的痛点,双方商定设立意定监护关系。

由“椿之萱”为陈老伯提供意定监护,在他神志清楚时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入住养老院手续、签署医疗风险告知书、申办长护险、结算和支付各类费用等;在他将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社会组织作为指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其他人不得干涉。

陈老伯的妻子因为智力残疾无法独立订立意定监护协议。服务机构明确,将同步承担夫妻二人的监护照料责任,实现夫妻二人“一起管”。为夯实协议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办理公证手续。虹桥中央法务区内的新虹桥公证处具备意定监护公证办理经验,只是公证流程存在办理周期,老人老伴急需急症陪诊,现实照料需求无法久等。

“椿之萱”将老人的安危放在首位,一方面协调福祉车陪老太就医,挂号、取药、陪护、送回,另一方面又代为办理入住养老院的手续,让老人得到更专业的照护。老太病情变化需要住院治疗,又辗转到光华医院,在抢救室接受吸氧治疗后又转入病房,安排了24小时陪护的护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虽然协议还没正式签订,但我们的服务已经开始了。先稳住病情,在一次次帮助老人的同时,信任关系也建立起来了,老太太也希望在这个困难的时间点能有信任的人在身边陪伴。”奚青笑着说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新虹桥公证处公证员、暖家团队负责人贺静在为老人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时,也格外耐心,将专业的法律词汇和文件条款,用亲切的上海话翻译给老人听。

“听明白了吗?”“老先生您同意吗?”工作人员细致地跟老人逐一讲解、确认条款。公证处对意定监护的协议内容作了法律上的确认,包括监护职责、监护人的权利限制、费用和报酬等,表述上字斟句酌,避免歧义,让这份监护关系更具公信力。

“三把钥匙”管好钱袋

经详细询问和资料佐证,在了解了陈老伯及老伴的亲属关系、名下存款、房产等资产状况之后,考虑到更长远的资金保障,公证处对陈老伯的存款资金进行监管。

陈老伯将大额积蓄存入公证处的资金监管账户,今后每一笔支出,都需要由担任监护人的社会组织申请、公证处审核、银行划款,“三把钥匙开一把锁”,守好老人的“钱袋子”,保障其资金安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外,老人在公证处还做了生前预嘱,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明确写下了自己未来医疗救治的意愿:什么情况下要治、什么情况下不要过度抢救。今后哪怕昏迷了,监护人也能按预嘱来做医疗决策。

陈老伯走出公证处时,特地道了谢:“谢谢你们,这下我放心了。”随后,“椿之萱”工作人员将其送入养老院,今后陈老伯的生活有了安稳的托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今年元旦起,上海试行的意定监护新政,让《民法典》的制度设计真正照进了现实。陈老伯的故事,是一场守护晚晴的接力,更是一份回应特殊人群“谁来监护”的制度答卷。

政策链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服务对象

失独家长,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心智障碍子女家长,无人监护重症患者,子女长期在海外的老人等。

服务内容

受托作为代理人、监护人

1.照管委托人的日常生活和决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家政人员等。

2.协同管理和保护委托人的财产,保管财产凭证,领取和使用资金等。

3.保护委托人的健康和作出医疗决定,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案,办理出入医院手续等。

4.代理委托人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比如申办证照,申领福利补助等。

5.代理委托人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等。

6.委托人身后事务处理,比如死亡丧葬事务等。

受托作为监督人

提供监护监督服务。

咨询方式

1.上海闵行区椿之萱社会监护服务中心

咨询热线:4008653288

2.新虹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椿萱堂”

咨询热线:5223619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素材:欣洪悦

编辑:岳顺顺

审核:刘垦博 何婷婷

转载请注明来自今日闵行官方微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