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官网“山西司法行政网”对外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山西一律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山西省司法厅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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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张某某,系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查明,张某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现判决书已生效。以上有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山西省司法厅于2026年5月8日依法向张某某送达了《山西省司法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张某某当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之规定,张某某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依法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于是,山西省司法厅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张某某律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