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演员宋昰昀(39岁)因以名誉损毁等罪名起诉了揭露其校园暴力质疑的同窗,但警方最终决定不将该案移送检方。
根据侦查结果通知书,警方于去年8月25日受理了宋昰昀对同窗A某提起的控告,指控A某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法》上的名誉损毁、妨碍业务及恐吓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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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曾于2024年4月通过JTBC《事件班长》等节目公开指控宋昰昀的校园暴力行为。A某声称,2004年8月自己读高二时,被高一年级的前辈宋昰昀叫到操场,遭其扇耳光长达1小时30分钟。此外,A某还称宋昰昀在高中毕业前曾因参与集体校园暴力而被强制转学。
对此,宋昰昀方面予以全盘否认,表示与A某素不相识,从未对其施加过任何暴力,也从未因校园暴力而被强制转学。其法律代理人于去年7月通过官方立场说明,已向侦查机关提交了能够证明A某主张为虚假的公共机构资料、公证陈述书及相关证据,并与高中班主任取得联系,证实强制转学的说法毫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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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警方在受理案件约6个月后,于今年2月19日对A某作出了不送检决定。其中,名誉损毁部分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而妨碍业务和恐吓部分则因证据不足被判定为无嫌疑。“不构成犯罪”属于不起诉处分的一种,适用于嫌疑事实虽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存在正当防卫或正当行为等可排除违法性的事由。
目前,宋昰昀方面已对此决定提出异议申请,检方正在重新审查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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