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 曾洁赟 刘新卫 马修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内容涉及跨国走私毒品、贩卖新型毒品、利用实验室制毒、非法贩卖麻精药品、制售掺毒饮品等案件,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零容忍严惩的坚定决心,以及深度参与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司法担当。
广东法院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针对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新型毒品迭代更新快等新的毒情形势,开展“净源2026”禁毒专项行动,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危害农村地区及涉黑恶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不断强化案件精准定罪量刑和类案裁判规则统一,健全司法建议跟踪反馈和落实整改的闭环机制,推动前端治理落地见效。
202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287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4%,重刑率上升5%,涉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案件数同比下降39%,毒品犯罪打击治理成效显著,毒情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典型案例】将134.45公斤毒品藏在木板中跨国走私
2022年12月,被告人周某得知有两批夹藏毒品可卡因的木板从甲国经水路走私到国内某港口,即委托相关公司和人员办理清关手续。
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周某联系货车将上述夹藏毒品的木板跨省运输至深圳某仓库存放。2023年4月,周某将藏有毒品的部分木板挑出重新打包后,联系货车司机从仓库运至物流公司准备走私出境,后因担心货物查验,又让司机把上述木板拉回仓库。公安人员在仓库内抓获周某并查获可卡因134453.72克。
本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规定,走私、运输毒品可卡因,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某跨国走私、运输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周某已被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
本案系典型的跨国走私毒品入境后在境内存放并准备走私出境的源头性、规模化毒品犯罪,涉案毒品可卡因数量大,犯罪链条跨域延伸,对国门安全、公共健康与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依法应予严惩。
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主犯地位与作用、跨境走私的组织性与持续危害性,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既彰显了死刑作为最严厉刑罚的震慑作用,也表明了人民法院对跨境源头性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一贯立场。
多人倒卖“磷酸咳嗽水”获刑
2025年,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三人为牟利,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咳嗽水(以下简称“磷酸咳嗽水”)系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仍多次贩卖。其中陈某甲累计卖给陈某丙400瓶,共牟利1.2万元。
陈某丙累计卖给陈某乙360瓶,共牟利1.98万元。陈某乙向多名吸毒人员累计卖出280瓶,共牟利约2.9万元。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在陈某乙、陈某丙的家中分别查获含有可待因成分的“磷酸咳嗽水”一批。
本案经普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乙、陈某甲、陈某丙明知是毒品仍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陈某乙、陈某甲、陈某丙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
医疗用麻精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是可以治病救人的“药”,非医疗目的的滥用就是“毒”,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一旦用于非医疗目的,不仅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也严重破坏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人民法院依法对非法贩卖麻精药品的行为定罪处罚,体现了依法打击涉麻精药品毒品犯罪的坚定立场。同时,也让公众清楚地认识到,任何违规买卖麻精药品的行为,均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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