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这座靠着矿石和钢铁撑起来的城市,在1992年春天听见了一声枪响。
这声枪响带走的,不是什么江洋大盗,而是一个叫程春莲的女人。
临了,她还在喊:“我给国家做了那么多贡献…
犯点错就枪毙,不公平!”
这话传出来,听的人心里五味杂陈。
有人说她罪有应得,也有人叹了口气,说这世道变得太快,把个好好的角儿给毁了。
这事得从头说起。
1955年,程春莲生在黄石铁山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那年头,工人家里啥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墙是灰的,天是灰的,连空气里都飘着一股煤灰味儿。
父母在矿上拿的是死工资,一大家子人吃饭穿衣,全指着那点钱,日子过得紧巴巴。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程春莲从小就懂事,眉眼长得也俊,是个美人胚子。
她跟别的野孩子不一样,不爱到处疯跑,就爱守着家里那台破收音机,听里面的咿咿呀呀。
听得多了,自己就跟着哼,没板没眼的,但嗓子是真亮。
机会这东西,有时候就是专门等着有准备的人。
1970年,黄石市歌舞团下来招人,15岁的程春莲个头高挑,嗓音又脆,往人前一站,立马就被相中了。
进了团,那就是端上了国家的饭碗,对她一家子来说,是天大的喜事。
程春莲自己也争气,知道这机会来之不易。
天不亮就起来吊嗓子,压腿、下腰,一样不落,身上天天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团里要重排歌舞剧《刘三姐》,选女主角的时候,她硬是凭着一股拼劲儿和天赋拿下了这个角色。
这一演,就演出了名堂。
程春莲的“刘三姐”一登台,整个黄石都轰动了。
她的歌声甜,扮相俏,把那个聪明伶俐、敢爱敢恨的山歌仙子演活了。
剧院门口,买票的队伍能从街头排到街尾,票贩子手里的票价翻了好几番。
报纸上都夸她是“最美刘三姐”,程春莲这个名字,一夜之间传遍了鄂东南。
走在路上,都有人指着她说:“看,那就是刘三姐!”
鲜花、掌声,让她第一次尝到了当明星的滋味。
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是程春莲最风光的日子。
她成了团里的台柱子,跟着剧团南下北上,去武汉,去北京,去上海,所到之处都是满堂彩。
可风光归风光,兜里的钱却不见多。
计划经济时代,工资是按级别算的,她再有名,一个月也就几十块钱。
这点钱,自己花销再贴补点家里,就剩不下什么了。
也正是那个时候,外面的世界开始变了。
改革开放的风,从沿海吹到了内地。
程春莲跟着团去广州演出,彻底被震住了。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商店里摆着以前见都没见过的洋玩意儿。
她看到那些拎着“大哥大”、穿着喇叭裤的生意人,出手阔绰,一顿饭就能花掉她几个月的工资。
强烈的对比,让她心里那杆秤开始晃悠。
舞台上的掌声再响,也换不来电视机、洗衣机。
她看着自己这个“铁饭碗”,头一次觉得它又冷又硬,箍得人喘不过气。
一个念头在她心里扎了根:凭我的名气,凭我认识这么多人,为什么不能出去挣大钱?
这个想法一出来,就再也按不下去了。
1985年,30岁的程春莲做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决定:辞职。
她脱下戏服,告别了奋斗了十五年的舞台,一头扎进了生意场。
靠着“刘三姐”的名气,她一开始干得还不错。
进了一家中日合资的服装公司当销售,不少客户都是冲着她的名头来的,签单很顺利。
公司里一个叫中川三郎的日本经理也很器重她。
可好景不长,那个日本人调回国了,程春莲在公司的处境一下子就尴尬起来。
没了靠山,那些曾经捧着她的客户,脸也变得快。
她这才明白,商场不是舞台,光靠名气是站不稳的。
这次失败没让她打退堂鼓,反而让她看上了更大的买卖。
1987年,她盯上了石油。
那时候国家搞价格“双轨制”,计划内的平价油和市场上的高价油,中间差价大得吓人。
倒一车油,挣的钱比唱一年戏都多。
这买卖普通人想都不敢想,得有门路,能拿到批条子才行。
程春莲有人脉。
她想到了渤海石油公司黄石分公司的销售科长梁某。
这个人以前追过她,现在手里正好管着批油的权力。
程春莲主动找上了门。
昔日的舞台明星放下架子,一番交际,两人很快就搭上了线。
梁某负责利用职权,以支援地方企业的名义,开出假的申请,套取国家计划内的平价油指标。
程春莲就负责在外面找买家,把这些平价油加价卖出去。
一个批条,一个销售,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钱来得太快了。
在那个普通工人工资还不到一百块的年代,他们一年时间里倒卖汽油、柴油几千吨,挣了七十多万。
程春莲从一个文艺工作者,摇身一变成了黄石城里数得上的女富豪。
金钱像洪水一样,冲垮了她心里最后一道堤坝。
为了拿到更多的批条,拉拢更多的关系,她开始利用自己的美貌。
后来案卷里记录,她跟上百个有业务往来的人关系不清不楚,用最原始的本钱,为自己的生意铺路。
纸终究包不住火。
1989年5月,一封举报信送到了黄石市检察院,信里把程春莲和梁某倒卖石油的事写得一清二楚。
案子很快就查实了,面对着一堆堆的账本和证据,两人谁也赖不掉。
到了法庭上,程春莲还是不觉得自己犯了多大的罪。
她觉得,自己是响应国家号召“搞活经济”,帮企业解决了用油的困难,是做了贡献的。
当听到一审判决是死刑时,她当场就崩溃了,在法庭上大喊大叫,质问为什么那些给她送礼行贿的人不抓。
她到死可能都没想明白,她钻的那个空子,掏空的是国家的利益,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
1990年,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程春莲因贪污、投机倒把罪,判处死刑。
经过上诉和复核,最终没能改变结局。
枪响之后,黄石城里再也见不到那个唱着山歌的“刘三姐”。
她的故事,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成了那个特殊年代里一个沉重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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