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从哪里写起呢?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忍不住想提几句:
学校门口,多名学生围着一位老人吐口水、扔东西。老人站在那里,没有还手,也没有发怒。目击者说,现场有不少家长在场,包括自己在内,没有一个人上前制止。
学校随后回应了,说高度重视,说要开专题会,说班主任会逐班再做一次德育教育,说会派老师在校门口引导。又说,这老人疑似有精神障碍,常在校门口出现,有时会给孩子们发吃的。出于安全,学校早就告诫过学生,远离他,不要拿他任何东西。
我想了一下,这样的解释并不合理。
一是,一个人精神是否正常,和他应不应该被羞辱,是两回事,一个人行为是否怪异,和别人有没有资格向他吐口水,也是两回事。
一个和善的、连恶意都不曾有过的人,成了一群孩子的靶子,而那些字正腔圆的回应里,找不到一个词是为他而发声,这对么?
开专题会、做德育教育、安排老师引导,这不就是隔靴搔痒,你想啊,一个和善的、会给孩子发吃的、对谁都没威胁的老人,学校给孩子开出的药方,是“远离”他,这等于是在说,问题出在老人身上,是他怪异,是他疑似有精神障碍,是他不该出现在校门口。
绕了一圈,挨欺负的反倒成了那个需要被处理的麻烦。
好像他的“怪异”多少能稀释一点孩子的恶,可究其根本谁才是作恶者?
连学校这个说明都带着拉偏架、明显不公的社会达尔文,又岂能将学生培养成具有良知和悲悯的个体?
这是不是可以说,那些孩子吐出去的每一口唾沫里,都掺着你们的圈养?
好似我们被圈养得太久太久,被投喂了太多弱肉强食、成王败寇、胜者通吃的逻辑,这些东西像潮湿的毒菌一样,沿着社会的缝隙蔓延,最后钻进下一代的骨血,深入骨髓,然后所到之处,皆铺满荒凉。
这是其一。
另外,我之前也写过一段童年的经历。
我老家有个篮球场,盲伯住在球场边,眼睛看不见,村里婚丧嫁娶都来找他算一卦,他靠这个手艺糊口,我那些从小一块长大的玩伴,平日里也让他摸过手相,可这些孩童只要打篮球瞧见他拄着竹杖经过,就把篮球高高抛起,故意让球从他面前砸下来,“砰”的一声,就为了看他在黑暗里惊惧地侧头、闪躲。
盲伯本能地缩起脖子,孩子们就笑,笑得前仰后合。
一个看不见的老人在你面前手足无措,对一个孩子来说,竟是天底下顶有趣的游戏,他无处可逃,越慌,那喧嚣和笑声就越密,而孩子还沉浸在自己编织的快乐里,浑然不觉那点快乐,是从一个盲人的恐惧里一滴一滴榨出来的。
今日想来,走笔之处,仍旧无限感慨。
这对一个盲人,这是何等残酷的一件事。
从这两件事中,质问一句!
斯世何世?人与人之间,何以顿失爱意?原本应该倡导爱人如己的社会,为什么总有人热衷于以邻为壑?
昨天我说过,有些毒素是会往下渗的,渗进下一代的骨血里,造出一个畸形的、病态的心灵。
这其实不就是恶的遗传,前人这样做,后人就跟着这样做,从没人停下来问一句:这样做,对吗?
如此种种,我依稀窥见著名那十年的残影。
人在伤害践踏别人中获得快感,可怕的是,作恶的人越来越多,它们便可定义何为正义,何为邪恶,以至于至今仍有不少人不觉得那是恶。
而残酷的现实,往往需要残忍的心灵去适应。
那些曾经长久肆虐过心灵的东西,如果没有彻底正本清源,我想它只会以不同形式潜伏下来。
而一个长时间浸泡在丛林法则里的族群,长不出悲悯,它只会长出一层层冷硬的、随时准备扑咬又随时伏低的皮囊,如果某些人口中所谓的文明,就是如此般顺从弱肉强食,见弱便踩、见强便迎,那这种文明,我诅咒它就该被连根拔起,赶尽杀绝,一寸都不留。
这个世界,需要悲悯,需要普世价值,可又有多少人见了弱者必要踩上一脚,见了强者便忙不迭逢迎,一心只想做那高人一头的人上人,一旦一个人内心的怯懦,大过了残存的那点悲悯,那他就什么都做得出来,只要安全,只要不必负责,只要那个被踩的人,恰好不是自己。
最后我们伦理的标高,到底该设在哪一个刻度?
好像一切世间法,都扼制不住这本来就潜伏、又被反复提倡的恶。
我想,天地间那只眼珠,正默默注视着这些恶。
善恶因果,没有人逃得过这样的报应,如果我们都已看见了黎明,那么天亮之时,我希望丧钟为那些曾经制造恶、今日仍在豢养恶的人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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