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泌阳 “虹吸式执法” 风波未平,更大的盖子正被接连掀开。

日前,“21车冻货‘偏航’河南泌阳”事件再有新进展。媒体报道显示,河南省南阳市及其代管的邓州、下辖的新野被爆均存在同类案件,南阳市市监局2023年7到8月期间,47天查扣24辆冷链货车,213吨冻货被以“无主货物”拍卖。6月25日,南阳市市监局有工作人员称“内部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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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烂肉”吸引的肯定不会只有一只“苍蝇”,“虹吸式执法”也绝非一时兴起。

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财政吃紧,土地财政熄火,传统税源萎缩,一些地方便将目光瞄向了“罚没收入”这块弹性极大的“自留地”。当执法部门被下达罚没创收指标,或者默许“以罚养人”时,执法权就异化为创收工具。冷链冻货价值高、易腐烂、难久存,简直是“快进快出”的理想标的——扣下来,拖几天,冻货一坏,货主一急,“无主”认定顺势而成,拍卖款流水般入账。这不是执法,这是用公权力做短线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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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南阳、邓州、新野三地联动,手法雷同,说明这不是哪个执法人员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级政府或至少是系统内部的默许甚至鼓励。过路的冷链车多属外地车辆,货主也是外地人,“宰外地人养本地人”在某些地方主政者眼里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本地投诉少,外地维权难,舆论风险低,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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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饮鸩焉能止渴?!这种趋利性执法,与“远洋捕捞”一样,严重悖离了法治轨道,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对民营经济的严重伤害、对民营企业家财产的不当剥夺,还会严重摧毁公众对于行政机关的一般信赖。试问谁还敢把货车开进南阳地界?老百姓凭什么再相信河南相关部门还能“依法行政”?

执法岂能变成生意?!河南的“虹吸式执法”闹剧,必须有一个交代。这个交代不能只让基层“背锅”、不能让“内部处理”糊弄过关,而必须沿着权力的链条一路追问到底——谁拍板的、谁默许的、谁分钱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晒在阳光下。

杜绝像“远洋捕捞”“虹吸式执法”“钓鱼执法”类似事件发生,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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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这些乱象,病根都在一个“钱”字上。罚没收入、拍卖所得如果在某种程度上回流到执法部门,或者成为地方财政弥补缺口的重要手段,那么执法权就注定会异化为摇钱树,必须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彻底斩断这条利益链。另一方面,也要理顺基层财政保障体系,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兜住执法经费的底线,不能逼基层 “自己找饭吃”。

说到底,执法权是公器,绝不能是生意。头痛医头的问责,只能平息一时舆情;只有从利益根源、程序约束、监督体系、政绩导向全链条扎紧制度篱笆,让执法者不想逐利、不能越权、不敢乱为,这类换着花样出现的执法乱象,才不会换个地方、换个名目就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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