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居民阶梯电价调整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调整无需居民申请办理。由电网企业自7月1日起,对“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统一执行。为促进居民节约用电,我省正研究制定抑制超高消费的居民电价政策并适时出台。

调整后的夏季(79月)居民月阶梯电量:

第一档电量:0—260度,第二档电量:261—460度,第三档电量:460度以上。

其他月份(1—6月、10—12月)维持不变:

第一档电量:0—180度,第二档电量:181—280度,第三档电量:280度以上。

阶梯电价标准维持不变:

第一档电价:0.5224元/度,第二档电价:0.6224元/度,第三档电价:0.8224元/度。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刘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