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旧社会戏子是下九流,地位比妓女还低?
说起旧社会的“下九流”,很多人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词往往是“戏子”与“娼妓”。民间有句流传极广的老话叫“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将这两类人并列在一起唾弃。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在这“下九流”的内部,戏子的地位竟然比妓女还要低贱——戏曲艺人见了娼妓要鞠躬行礼,娼妓尚有赎身从良的一线希望,戏子却终身被钉在贱籍之上,永世不得翻身。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从“优伶”到“戏子”:一个自带原罪的职业
要理解戏子为何地位卑贱,首先要看清这个职业的出身。戏子古称“优伶”,“优”是俳优,有调戏、嘲弄的意味;“伶”指乐工,“优伶”二字本身就带着轻薄之意。据《旧唐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为了哄太子李承乾不哭闹,专门召集宫中吹打之人表演逗乐,这帮人从此被称为“戏子”。从诞生之日起,戏子在世人眼中就是供人取乐的玩物。
更致命的是制度性的禁锢。戏子属于“贱民”阶层,不准参加科举考试,不能与“良家”——即军、民、商、灶四民——通婚。秦汉时期规定“良民”与“贱民”通婚,良民自己也要降格为贱民;到了唐朝,法律更是规定戏子乃至其子女的婚配由戏园主人决定。连穿衣、乘坐都有严苛限制。戏子死后,连入葬祖坟的资格都没有。一朝为戏子,永世是贱民,这不是一句感慨,而是写在律法里的宿命。
二、伦理的“雷区”:戏台之上,礼崩乐坏
如果说制度禁锢是外部的枷锁,那么职业本身的伦理困境则让戏子在任何时代都难以洗白。
旧社会讲究“士农工商”,以农为本。戏子不懂农事、不事生产,被视为“不务正业”的游民。这还不算最严重的,更致命的是戏子这个职业处处与封建纲常伦理相抵触。
戏子常年在外奔波、居无定所,无法在家孝敬父母。女子抛头露面已是大忌,更糟糕的是根据剧情需要,戏子常常男扮女装、女扮男装,台上母子可能在戏里变成夫妻,父亲可能扮演儿子。家里正办丧事,上了台却要破涕为笑;正逢喜事,却要放声痛哭。在“君臣父子”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这种“乱宗乱辈、辱没祖宗” 的行径,被视为对伦理纲常最彻底的践踏。
更要命的是下了戏台之后的处境。戏子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像娼妓一样谄媚逢迎达官贵人,既卖唱又卖笑。这就坐实了世人眼中“戏子无义”的刻板印象——台上演尽忠孝节义,台下为了饭碗什么都能演。
三、妓女为何反而“高一等”?
同样是“下九流”,妓女为何能在戏子面前抬起头?
第一,出身不同。 妓女——尤其是被迫卖身的女子——在世人眼中多少还有“为父母、为糊口”的无奈。而戏子“装男扮女、乱宗乱辈”,在伦理上比妓女更不可饶恕。
第二,妓女有“从良”这条路,戏子没有。 这是两者最根本的差别。妓女可以赎身、可以从良,甚至可以嫁给官员、名士,混得好的还能获得诰命夫人的封号。杜十娘还存着百宝箱,赛金花能周旋于王公贵族之间。妓女一旦从良,前途尚有受诰封的希望。而戏子呢?终身难以摆脱。不能科举、不能通婚、不能改行,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第三,高级妓女的文化资本。 青楼头牌精通诗词歌赋,受到文人推崇,甚至可以自主选择客人。她们是文人墨客的座上宾,是诗词唱和的对象。而戏子无论技艺多高,始终是“声色娱人”的工具。
正因为这些差异,旧社会才会出现“伶人对妓女相见时还得行礼请安” 的荒谬场景。理由很简单——妓女还有翻身的一天,戏子连想都不要想。
四、“下九流”排名中的残酷真相
关于“下九流”的具体排序,民间有多种版本,但无论哪种版本,戏子的位置都令人触目惊心。
一种说法是:一流戏子,二流推,三流王八,四流龟,五剃头,六擦背,七娼,八盗,九吹灰。戏子排第一——不过是倒数第一。另一种说法是:一流巫,二流娼,三流大神,四流梆,五剃头,六吹手,七戏子,八叫街,九卖糖。戏子排在娼妓之后,仅比乞丐和卖糖小贩强一点。
不管怎么排,娼妓的位置总是在戏子之前。更扎心的是,在一些版本中,戏子甚至排在“盗”之后——小偷强盗的地位都比唱戏的高。这足以说明,在旧社会的价值体系里,戏子被鄙视到了何种程度。
结语
戏子比妓女还低贱,这背后交织着制度的铁幕、伦理的枷锁和观念的偏见。不能科举、不能通婚、不能入祖坟——律法将他们钉死在贱籍之上;男扮女装、认父作子、卖笑求生——伦理将他们打入道德的最底层。而妓女虽然同样身处泥淖,却因为“从良”这根稻草,在绝望中保留了一丝翻身的可能。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戏子们在台上演绎着别人的悲欢离合,下了台却连自己的尊严都保不住。擦去脸上的油彩,镜中那张被浓妆侵蚀的脸,映照的是一个时代对一个群体最深的恶意。所幸,那些“戏子不能入祖坟”的荒唐规矩,连同那个把人分作三六九等的旧社会,早已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今天的演员被称作“文艺工作者”,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尊重——这本身就是一个时代进步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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