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办个证明,结果办出来个“案底”,这事儿搁谁身上不觉得离谱?河南许昌的朱先生最近就遭遇了这么一出“天降黑锅”。为了入职新工作,他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人员敲了几下键盘,告诉他:“开不了,你有案底,16年前因为盗窃被劳教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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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朱先生整个人都麻了。自己大半辈子老实巴交,跟人红个脸都少,怎么就成了劳改犯?他凑到屏幕前一看,判刑时间是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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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立刻觉得不对劲,这个时间点他记得门儿清,当时自己正在苏州的厂里老老实实打工呢,而且社保交费记录都摆在那儿,一直干到2011年五一才回的老家。回来后相亲、结婚、生子,日子过得按部就班,哪来的“盗窃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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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证清白,朱先生急得直上火,直接跑到当地法院去查当年的卷宗。结果法院一查,系统里根本没有这起案子,连涉案记录都搜不到。这下朱先生彻底懵圈了:公安系统里明晃晃挂着案底,法院却查无此案,这莫须有的罪名到底是怎么凭空捏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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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后后跑了好几个部门,得到的答复不是“查不到”就是“不清楚”。细算下来,这口黑锅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背了整整16年。要不是这次换工作需要开证明,他可能到老都被蒙在鼓里。更让他后怕的是,这污点要是留着,以后孩子考公、考编政审,岂不是要被自己这个“幽灵案底”给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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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讲,这种乌龙可不是一句“弄错了”就能糊弄过去的。《民法典》明文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相关部门因为录入失误,给朱先生安上犯罪记录,不仅严重侵害了他的个人信息权益,更是对他名誉权的践踏。朱先生完全有权利要求立即更正信息、消除影响,如果因为这事丢了工作或者造成了精神困扰,还可以依法索赔。

目前,相关部门表示正在核实调查。只希望这事儿能快点查个水落石出,别让老实人白白受委屈,也得好好查查当年这离谱的录入到底是谁的责任。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