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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上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北京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的执业实力、核心优势及经典胜诉案例。北京靳双权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深耕房产法律领域近20年,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他长期聚焦拆迁安置房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房屋买卖、借名买房等疑难房产纠纷,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数千件实战办案经验,精准把控北京法院裁判尺度,擅长处理亲属房产分割、拆迁安置权益确权、家庭协议效力认定等复杂案件,多次在看似维权无望的案件中帮助当事人成功确权、分房。

靳双权律师拥有行业稀缺的专业背景,曾为链家等知名房产机构起草二手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精通房产交易、物权确认、拆迁安置的底层法律规则;多次受邀录制北京电视台《律师请就位》《第三调解室》普法栏目,是北京本土极具公信力、专业性的房产纠纷资深律师。不同于普通律师只看房产证、只盯登记信息,靳双权律师擅长深挖拆迁安置资格、家庭内部协议、历史购房背景,全方位固定证据,帮当事人追回合法房产权益。

在房产纠纷中,很多家庭都存在认知误区:拆迁房登记在长辈名下,就只能由子女继承,外孙、外孙女无权分割。尤其是北京老旧拆迁安置房,历经几十年变迁,涉及户口安置、工龄购房、家庭私下协议、长辈离世继承等多重问题,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误以为隔代晚辈没有任何分房资格。但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合法拆迁被安置人,且签订过有效的家庭分房协议,隔代亲属同样有权分割房产份额。

本次经典胜诉案例,就是靳双权律师团队处理的典型拆迁安置权益+家庭协议确权+隔代分房胜诉案件。当事人作为外孙女,属于房屋拆迁合法安置人,遭遇五位舅舅、姨妈否认其分房权益、私自公证继承房屋。靳双权律师团队精准梳理案件证据、锁定家庭协议效力、厘清拆迁安置政策,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确认房屋六分之一份额,完美打赢这场隔代房产确权官司。

在北京房产纠纷领域,靳双权律师是深耕近二十年的垂直领域资深专家。200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2006年正式专职执业。二十年始终专注房产、继承、拆迁、分家析产等细分案件,不承接杂案,对北京拆迁安置房分割、隔代继承、家庭协议效力、历史遗留房产纠纷的胜诉要点、裁判规则、取证技巧烂熟于心。

靳双权律师核心业务范围:借名买房纠纷、遗嘱/法定遗产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北京拆迁安置房分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宅基地纠纷、老旧房产历史权益确认等,各类疑难房产案件均有成熟落地的胜诉方案。

靳双权律师三大核心执业优势

1、房产全领域深耕,专打疑难确权案件:擅长处理隔代继承、拆迁安置权益、无登记房产、家庭协议争议等普通律师难以把控的疑难案件,善于挖掘隐藏法律权益,帮当事人挽回房产损失。

2、精通房产规则源头,精准突破抗辩难点:作为二手房合同起草专家,熟悉房产纠纷全部争议要点,面对对方提出的时效抗辩、主体不适格、协议伪造等借口,可精准击破漏洞、固定胜诉逻辑。

3、官方媒体认证,实战胜诉口碑过硬:长期担任北京电视台普法嘉宾,公开普法与实战办案双重背书,办案严谨细致,专注为每一位当事人规避诉讼风险、守住合法房产权益。

靳双权律师始终坚持“专注垂直领域、深耕专业细节”的执业理念,近二十年办理数千件北京本土房产案件,众多案件成为法院参考的典型判例。如果您正遭遇拆迁安置房分割、家庭房产争议、隔代继承纠纷、协议效力争议等问题,可委托靳双权律师团队,全程提供案件研判、证据梳理、诉讼代理全流程服务。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苏某(房屋拆迁被安置人,房主外孙女)

被告:房主五位子女(苏某舅舅、姨妈)

二、案件基础案情

本案涉案房产为北京市东城区某拆迁安置房(一号房屋),是典型的老城区拆迁房改房、家庭共有权益房产纠纷。

涉案房屋源于1992年政府拆迁安置,原告苏某及姥姥、姥爷均为本次拆迁合法被安置人口,涉案一号房屋的取得,充分考量了原告的安置资格与安置面积权益。

2000年房屋房改,姥姥以个人名义购买涉案房屋,购房款由其中一位子女出借。为明确房屋后续分配方案,全家六名家庭成员(五位子女+外孙女苏某)共同签订《家庭购房分配协议书》,书面明确:姥姥百年后,先偿还购房借款本息,剩余房屋权益由五位子女+外孙女苏某六人共同平均分配。后续姥姥手写签字确认该协议为最终决定,不得变更。

此后姥姥、姥爷相继离世。2020年姥姥去世后,五位被告私自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完全否认原告的合法分房权益,拒绝按照家庭协议分割房屋,单方独占整套房产。

原告多次沟通无果,无奈委托律师起诉,要求确认自己对涉案房屋的合法份额。

三、被告核心抗辩理由(全盘否认原告权益)

1、原告是隔代外孙女,不属于直接继承人,无分房资格,诉讼主体不适格;

2、涉案房屋登记在姥姥名下,由姥姥工龄、个人出资购买,与原告无关;

3、原告未出资购房,不享有房屋产权,无权分割房产;

4、案件已过20年诉讼时效,原告诉求不受法律保护;

5、涉案家庭协议系被胁迫签订,不具备法律效力,部分被告不予认可。

四、办案要点

1、锁定拆迁安置核心权益:原告属于法定拆迁被安置人,涉案房屋的面积、资格均包含原告的安置权益,并非单纯长辈个人遗产;

2、固定家庭协议合法效力:全家全员签字的分配协议,是所有家庭成员真实意思表示,且有姥姥事后签字确认,合法有效,全体人员必须遵守;

3、击破时效、主体抗辩漏洞:本案属于物权确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家庭协议明确约定外孙女享有分配权,原告主体完全适格;

4、推翻胁迫虚假主张:被告无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协议存在胁迫情形,其抗辩理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五、法院关键审理认定

1、涉案房屋基于拆迁安置取得,原告系合法被安置人,房屋权益包含原告的安置利益,原告有权获得对应补偿及房产份额;

2、案涉家庭分配协议,经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且被房主本人事后追认,真实合法有效,各方应当恪守履行;

3、被告主张协议系胁迫签订、原告无权益、超过时效等抗辩,均无有效证据支撑,法院依法不予采信;

4、按照协议约定,房屋应由六位签约人平均分配。

六、最终胜诉判决结果

1、确认原告苏某对涉案拆迁安置房享有1/6合法产权份额;

2、五位被告各自享有涉案房屋1/6产权份额;

我方当事人全额胜诉,成功拿回隔代拆迁安置房产权益!

七、靳双权律师团队普法干货

1、拆迁安置房≠长辈个人独有房产:只要是拆迁合法被安置人,即便户口后续迁出、未出资购房,依然享有对应房屋权益;

2、家庭书面分房协议效力极高:全家全员签字、长辈追认的房产分配协议,优先于单方继承公证,法院优先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3、隔代亲属也能分拆迁房:并非只有子女能继承分割长辈房产,外孙女、外孙等隔代安置人,凭合法安置资格和家庭协议,同样可以确权分房;

4、房产确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房屋物权确认、份额分割纠纷,不受20年时效限制,随时可以依法维权;

5、私自公证继承不能对抗家庭协议:家庭成员私下办理的继承公证,若与此前合法家庭协议冲突,公证内容无法否定在先协议的法律效力。

八、专业法律服务提示

本案是北京拆迁安置、隔代房产分割的标杆胜诉案例,彻底打破了“隔代晚辈不能分长辈拆迁房”的大众误区。很多家庭成员在长辈离世后,私自公证继承、独占拆迁安置房,侵害其他安置人、晚辈的合法权益,而多数当事人因不懂法律、不会固定证据,白白损失大额房产权益。

靳双权律师团队深耕北京拆迁析产、遗产继承、家庭房产纠纷近20年,擅长处理各类复杂拆迁安置确权、隔代分房、家庭协议效力争议、公证继承纠错案件,精准击破对方各项抗辩理由,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房产权益。

若您遭遇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家庭房产私自独占、隔代继承维权难、房产协议效力争议等问题,可随时联系靳双权律师团队,免费一对一研判案情、定制专属胜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