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金建希是公职人员,收受1亿韩元(44.28万人民币)以上的贿赂,将面临无期徒刑或至少10年有期徒刑的严厉刑罚。”主审法官赵顺杓(Cho Soon-pyo)瞥了金建希一眼,训斥了她。
戴着口罩的金建希不敢抬头,她低着头,听着法官根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斡旋受贿)判处了她7年有期徒刑。
宣判后,她立即在狱警的搀扶下被送回首尔南部拘留所。
根据目前的判决,她至少还要服刑10年。她于2025年8月被捕,此前在4月份的上诉审判中,她因操纵德意志汽车股票和接受统一教会奢侈品案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这次再因《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斡旋受贿)判处她7年有期徒刑,是因为主审法官指出“犯罪后的情况非常不利”,认定所有指控均成立,这五项具体指控分别是:① 从瑞熙建设会长李奉冠处收受价值1.038亿韩元的梵克雅宝项链、格拉夫耳环和蒂芙尼胸针 →有罪
② 从前国家教育委员会委员长李培镕处收受价值265万韩元的金龟和《世韩岛》复制品 →有罪
③ 从机器狗企业家徐成彬处收受价值3990万韩元的江诗丹顿Historique American 1921白金36.5毫米腕表 →有罪
④ 从前检察官金相民处收受价值1.4亿韩元的李禹焕画作 →有罪
⑤ 从崔在荣牧师处收受价值540万韩元的香奈儿化妆品套装、迪奥包等 →有罪
它们均构成利用总统公务进行贿赂与收受金钱之间的利益交换关系。
金建希在庭审中声称不存在任何受贿行为。她还辩称,与指控①相关的珠宝是借来的,与指控③相关的手表是她作为代理人购买的,而与指控④相关的李禹焕的画作她并未收到。为了在罪名成立的情况下减轻刑罚,金建希在最终庭审前夕,将她从李奉冠会长处收到的珠宝中,用于支付她未能归还的格拉夫耳环的2210万韩元存入指定账户,还将用于支付手表款项的约2800万韩元转账给了徐成彬先生。
然而,这一切都无济于事。
针对金建希的转账和存款,主审法官坚定地表示:“考虑到返还的情况、返还的时间以及存款的时间,这些都不属于有利情况。”此外,关于在金建希哥哥岳母住所发现一条假冒的梵克雅宝项链一事,他指出:“这清楚地表明,被告金建希在明知调查的情况下,隐瞒了犯罪痕迹。”
主审法官最终宣读判决理由时还斥责了金建希:“作为总统的配偶,被告金建希对总统和国家大事拥有巨大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任何其他高级公职人员。虽然被告金建希并非公职人员,因此不受《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受贿指控,但如果她是公职人员,受贿金额超过1亿韩元,将面临无期徒刑或至少10年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在《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受贿罪推定对象中,总统配偶的身份在影响力方面可被视为最为严重的情况。”
主审法官还指出:“总统配偶身居要职,各种请求和利益很容易集中于此,因此必须比任何人都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保持高度警惕。被告金建希却放弃了这些社会责任,利用其影响力作为中间人,屡次收受金钱和贵重物品。此案被公众称为所谓的‘卖官’丑闻,其中,利用总统配偶在国家最高权力核心的地位,以高额金钱换取了大量的人事和商业利益。”
他还进一步指出:“被告金建希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他人赠予的高价值物品,这些物品普通公民一生都难以获得。本应公平透明的公共决策过程,因与金钱和贵重物品纠缠不清,沦为被告金建希谋取私利的工具;其危害远不止金钱和贵重物品的交换,而是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共决策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金建希的辩护律师则在宣判后表示:“金建希女士并未提供任何具体的职位或利益。虽然她对担任第一夫人期间接受不当礼物深感后悔,但我认为很难将此与买卖政府职位联系起来。以权谋私的说法是不可接受的。”
他还补充道:“我从未见过在涉及斡旋受贿的案件中判处如此重刑。我认为这是过重的判决。仅仅因为是第一夫人就受到区别对待是没有必要的。我认为这个判决是错误的。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这一判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