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高县南宝镇松明村委会道谈村一处5.25亩椰子林地,流转使用16年后突发权属争议。转让双方本为姻亲,受让方陈某秤一家在地块建房定居、经营药材多年,随着土地价值上涨,出让人黄某明反悔起诉,主张流转协议无效。而反映黄某明隐瞒转让事实单独办理的林权证,成为本次纠纷关键症结。目前陈某秤同步参与民事诉讼应诉、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纠错,期待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做出公正处置。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姻亲帮扶达成有偿流转,全额履约经营多年无人提出异议

涉事的5.25亩地块早年系村内闲置荒地,2009年之前既无承包合同,也未办理林权证。陈某秤与黄某明两家系姻亲关系——陈某秤之妻王某兰与黄某明之妻为亲姐妹。早年黄某明家庭经济困难,陈某秤长期予以帮扶,包括代为偿还外债、结清高利贷,承担黄家宅基地纠纷罚款,资助其子女读书,并赠送摩托车供日常出行等。

基于多年帮扶情谊,双方达成林地长期使用权有偿转让约定,转让总价值折合币6万元,具体包括陈某秤出资为黄某明修建三间火房,另支付1000元土地补偿款。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2009年12月,陈某秤夫妇动工修建自住房屋及药材仓储用房。施工期间,村委会、乡镇政府及林业部门均未下发停工或整改通知。2010年3月,双方在中间人见证下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标注地块范围,双方签字捺印,并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同年5月,房屋完工,陈某秤设宴告知全村,村组干部与村民均已知晓林地流转事宜;同年7月,黄某明出具收据,确认已全额收取转让款项。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此后16年间,陈某秤一家长期在地块居住,种植果树,并运营中药材仓储生意。2016年,陈某秤取得区域药材代理资质,稳定开展购销经营。直至2026年年初,黄某明从未对土地使用及流转事宜提出任何异议,双方相处和睦。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出让人隐瞒实情单独办证 埋下权属割裂隐患

房屋竣工当月,纠纷隐患便已埋下。2010年5月9日,黄某明独自向林业部门提交林权登记申请,其在申报材料中未陈述该林地已有偿转让、他人已投资建房并实际经营的事实,既未向登记机关提交流转协议,亦未如实说明地块的实际使用状态,直接将整片5.25亩林地登记于自己名下,林权证有效期限至2039年7月31日。

此次登记导致登记权利人与实际使用人完全分离,形成“证地不符”的问题。陈某秤表示,当年办理林权证一事自己毫不知情,未参与任何手续环节;而黄某明隐瞒转让事实办理权属证书,是十余年后矛盾爆发的根本原因。

土地增值后出让人起诉反悔,药材经营全面停滞

2026年,当地土地价值大幅提升,黄某明的态度随之转变。同年4月,他向临高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涉事地块为无偿借用,不存在有偿转让,陈某秤未经村集体允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主张当年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收回全部林地。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然而,上述说法与陈某秤手中的证据存在矛盾。书面转让协议、黄某明亲笔出具的收款收据、建房照片、入宅酒席的人证证言、多年经营单据以及村委会证明等材料,证明有偿流转的事实、村集体的知情认可,以及地块长期正常使用的全部情况。

纠纷发生后,陈某秤的药材仓储及购销业务全面停摆,大量大额订单无法正常履约,仓储货品持续产生损耗;加之诉讼、取证等各项维权支出不断增加,其经济损失持续扩大。与此同时,村内出现大量不实传言,对陈某秤及其家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

双线同步维权,通过民事、行政渠道依法维权

面对黄某明提起的民事诉讼,以及该林权证登记基础不实、存在事实瑕疵的问题,陈某秤正通过两条法定途径同步维权,全程依托正规法律程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庭审中,陈某秤向法院提交了流转协议、收款凭证、现场影像、村民证言、村委会证明、药材经营资质及采购订单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了16年间流转、建房、经营的全过程,并逐条反驳了对方关于“无偿出借、违规占地”的不实说法,请求法院确认流转协议合法有效,保障其林地使用权。

2026年6月4日,陈某秤向临高县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指出黄某明在办理林权证时隐瞒关键事实,反映林权登记程序存在瑕疵,要求核查当年全部登记档案,更正争议权属登记。目前,当地政府已出具复议受理通知书,行政核查工作正式启动。

民事案件审理与行政复议两项程序正同步推进,相关部门围绕流转协议效力、林权登记合法性、经营损失赔偿等多项争议,已全面开展事实核查。

当事人期盼公正裁决,守住农村土地流转诚信底线

陈某秤表示,当初两家基于亲情达成流转约定,自己已足额履行全部付款及建房义务,投入大量资金发展药材产业,安稳经营十六年,从未发生任何争议。如今对方因土地升值反悔,隐瞒实际情况办理权证后起诉牟利,既违背亲情,也践踏契约精神。

他期盼司法与行政部门全面核查书证、人证及现场状况,结合其十六年稳定占有、使用地块的客观事实,确认流转协议效力、纠正瑕疵林权登记,并合理弥补因纠纷造成的经营损失。同时,提醒农村群众在土地流转中留存完整书面材料、及时完成备案与权属变更,遏制隐瞒事实骗取权证、土地增值后恶意毁约及虚假诉讼等行为,维护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诚信秩序。

截至目前,本案民事诉讼与行政复议均未出具最终处理结论,相关事实核查仍在持续开展中。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整理撰写,所述内容为其个人陈述,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欢迎相关单位或知情人士提供补充信息,以便更全面还原事实。如有不实之处,请联系平台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