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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工作多年,我总跟同事念叨:咱这儿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大多是邻里拌嘴、亲人红脸的“小事”。可这些“小事”,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有的是过年团圆的念想,有的是半辈子赖以为生的生计,有的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情分。“小案不小办”从不是口号,“如我在诉”四个字,便是我们办“小案”最踏实的标尺:把当事人的难处当自己的难处,把他们的急盼当自己的责任,让公平正义落在每一件“鸡毛蒜皮”里。

腊月调解室:若我是那对父女,要的是亲情不散

腊月二十五,年味儿渐浓,调解室里却火药味十足。父亲老张拍桌怒吼:“这地是我种了一辈子的,补偿款该留着养老!”女儿小张红着眼眶反驳:“我也是家里一分子,凭啥没我的份?”看着剑拔弩张的二人,我脑袋里先冒出的不是“土地补偿款法律分配规则”,而是问自己:若我是老张,守着赖以生存的承包地,一定既怕补偿款分出去后无依无靠,又怕与女儿吵僵;若我是小张,从小在地里帮衬,如今却要和父亲争得面红耳赤,心里一定憋着不少委屈。

我没急着翻法条,先给两人倒了热茶——“如我在诉”的第一步,是先接住情绪,再解法律的结。待调解室内气氛缓和,我才说道:“按规定,承包地补偿款要结合家庭成员承包份额分,但咱不能只算‘钱账’,不算‘亲情账’。”我帮老张算“养老账”:“女儿不是‘抢钱’,是想被认可;您留够养老的,分她一部分,往后她还能常回来陪您。”也劝小张:“你爸年纪大了,怕老无所依也是情理之中,亲情比钱金贵,让一步换团圆值当。”

几小时后,小张主动说:“爸,我少要些,咱好好过年。”老张红着眼眶拍了拍她的手,点了点头。那一刻我更确定:“如我在诉”,就是把当事人的“怕”和“盼”当成自己的事。一纸判决也许能定分止争,却补不了亲情裂痕;我们要做的,是让法理裹着人情,让父女俩既拿到应有权益,又留住过年的团圆。

林地老友情:若我是那两位老人,盼的是交情不断

汪大爷和赵大爷来法院时,手里攥着一张1988年泛黄的林地协议,一个要清走地里的蜂箱和果树,另一个坚称“我在这儿守了三十年,这就是我的家”。二人曾是挚友,如今却要对簿公堂。“如我在诉”的叩问即刻浮现在我心头:若我是汪大爷,当年信任地把林地借他建房,他却在周边养蜂种树,如今要收回还遭拒绝,心里的“被辜负感”可想而知;若我是赵大爷,三十年养蜂栽树,蜂蜜果木都是半辈子生计与念想,突然要搬,就像拆了自己的根。

我没让他们在法庭“对质”,而是带案卷去了林地现场——蜂箱整齐排列、果树枝繁叶茂。首轮调解,汪大爷听闻赵大爷的“绝不搬”后,气冲冲离场,调解陷入僵局。但“如我在诉”告诉我,他们不是不讲理,只是心里的疙瘩没解开。

于是,我去汪大爷家劝道:“咱不能逼他走,而是要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法子。”又对赵大爷说:“汪哥不是为难您,他年纪大了想踏实要回自己的地,您忘了当年盖房他还帮您挑砖的?”

最终两位老人握手言和:“不闹了。”赵大爷感慨:“多亏你把道理掰开揉碎了讲,没让老交情断在法庭上。”望着他们并肩的背影,我满心触动:“如我在诉”,是看见纠纷背后的“情分”。农村纠纷像老树盘根,不能硬砍只能慢梳;我们要做的,是既守法律底线,又留人间温情。

银子村“三顾茅庐”:若我是那对亲友,求的是邻里不疏

孙某和赵某的案子,乍看是林地退款争议,但我一入银子村便知事不简单——二人是远房亲戚,更是隔街邻居,因“买地不能建房”吵到“亲戚没法处”。孙某说:“我花了钱却建不了房,退钱天经地义!”赵某反驳:“你没看清地块性质就买了,凭啥让我全退?”“如我在诉”让我明白:他们争的不只是钱,更是“面子”与“体面”——若我是孙某,怕村里人说“傻”;若我是赵某,怕亲戚说“小气”,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比赔钱更难受。

一进孙某家,我没谈钱,先听他讲往日旧事;二进村委开“圆桌会议”,帮算“邻里账”:“银子村就这么大,闹僵了出门躲着走,何必呢?”三进林地现场,指着公路解释:“不是谁的错,是地块不符合建房规定,咱找找折中法子,成不?”四小时沟通后,赵某松口:“我退部分地款,别伤了亲戚情分。”看着两家人重归于好,我深有感悟:“如我在诉”,是看见纠纷背后的“隐情”。土地争议只是表象,亲情和邻里情断裂才是根源;我们把调解桌搬到农家院落、巡回车开进田间地头,不过是用百姓听得懂的方式,缝补裂了口的情分。

这些年,我在调解室听过叹息,在田间地头讲过法条,在农家炕头唠过家常。我们办的从不是冷冰冰的案件,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生。基层法官的工作,从不是“坐堂问案”那么简单:要懂百姓的“急”,要惜人间的“情”,要让法律的温度顺着田埂、绕着屋檐,传到每个当事人心里。“如我在诉”就是要把每个案件当自己的事办,把每位当事人当自己人看——这才是司法该有的样子,也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实在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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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

田育建

(作者单位: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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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

田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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