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沸沸扬扬的山西运城“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一事,有了新进展。

据新黄河报道,涉案嫌疑人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至此,这场争议重重的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正式进入刑事侦办阶段。

此前,有媒体披露,运城一13岁女孩,被成年男子韩某某诱骗至出租屋内实施性侵。案发后,女孩的哥哥张磊第一时间向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依法严惩施暴者,为妹妹讨回公道。

但案件办理过程却屡屡波折。

报警后,姚孟派出所长期未受理案件,导致案件一度处于搁置状态。在张磊持续反复投诉之下,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才于5月14日出具了《受案通知书》。

但受案并不等同于立案。历经一个月的核查后,当地警方在6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结果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爆社会舆论,大众纷纷质疑案件办理的合理性,为何一个年仅13岁的女孩,在遭受性侵后,却无法立案追责。

近日,针对大众最关心的核心争议点,知名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结合法律条文与刑事办案程序作出客观拆解解读。

周兆成律师首先明确核心法律结论:以“女孩自愿”为由认定不构成犯罪,在法律层面完全站不住脚。

他说,我国《刑法》对此有硬性刚性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未满14周岁幼女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性同意能力,无论其主观上是否表现自愿,只要双方发生性关系,均满足强奸罪构成要件,这是守护未成年人的法定红线,不存在例外空间。

其次,针对运城警方6月12日出具的不予立案决定,应当结合完整刑事办案流程理性看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因为公安机关立案有法定硬性前提,必须有充分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案件初查阶段,若现有证据无法佐证核心犯罪事实、达不到法定立案标准,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属于法定流程内的常规处置方式。

而事发后,经媒体曝光,本案引发舆论关注后,当地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案件展开全面复核,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审慎严谨的办案态度,以及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周兆成律师认为,一方面,内部案件复核机制,是公安系统规范办案、自我纠错的重要渠道,能够重新核查案件细节、补齐证据短板、纠正前期可能存在的偏差。

另一方面,当地警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大众监督,彰显了司法公开、公正、透明的办案原则。

如今,媒体传来消息,涉案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也正是本次复核核查、深挖案件事实之后,推进案件侦办的重要阶段性结果。

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根本前提,严谨的办案流程,是守护司法公正、杜绝冤假错案的重要保障。

相信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相信运城的司法机关一定会查清全部事实、还原真相。

正义或许偶有迟到,但肯定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