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持续深化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度改革,推动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从“串联”向“并联”转变,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一并受理、一并审查、一并许可”,切实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以高效环保审批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此次改革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主线,通过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融合,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在管理内容和办理流程上的衔接,推动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联动,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改革面向建设地点位于十堰市合规工业园范围内,由同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且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实施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申请“两证联办”。

《方案》明确,将优化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时,提交并联审批申请并同步提交环评与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审批部门按“同步申请、同步受理、同步审查、同步办结”原则,在环评审批承诺审批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核发,大幅压减审批时限。

在环评文件审查过程中,将充分衔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管理要求,环评文件应明确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统一自行监测要求等内容,并有效衔接排污许可证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与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为保障改革落地,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强化统筹协同,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审批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政策指导。在简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严格落实证后监管,项目投产前开展现场核查,督促企业配齐治污设施、落实环保管控要求,确保排污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