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主席台上,两名男子手持铁锤,对着地上摆着的上百部手机一锤一锤砸下去。屏幕碎裂,机身变形,台下站着密密麻麻的学生。这场面发生在湖南郴州菁华园学校。学校工作人员事后回应:砸的是没收后多年无人认领的手机,目的是警示学生不要将手机带入学校。
“没人认领不也是丢呀”——这是工作人员的原话。这个逻辑有意思,我的东西放在你那里,你没通知我来拿,然后你说“没人认领就是丢”,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它砸了,照这个逻辑,我去你家寄存一个箱子,十年没来取,你是不是也可以把它当众烧了?
学校天天教育学生要遵规守纪,要学法守法,要做一个懂法的人,然后自己转头就在操场上砸了上百部手机,你让学生怎么看你?
先不说法律,咱们先说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手机是谁的?是学生的,是学生家长花钱买的。学校依据校规可以“暂扣”手机,但“暂扣”的意思是暂时替你保管,不是“这东西归我了”,所有权从来没有转移过,哪怕放了十年、二十年,它还是人家的东西。
学校工作人员说“无人认领不也是丢”,这句话暴露了两个问题。第一,学校压根没把这批手机当回事,没收上来之后往仓库一扔,既不登记来源,也不联系家长,更不建立领取台账。第二,学校把“没人来要”理解成了“我可以随便处理”,这不是不懂法,这是根本没把法放在眼里。
再来说法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明确指出,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不得采用毁坏财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学校没收手机本质上是临时管理措施,学校没有处分权,更不能毁损。砸手机的行为侵犯了原物所有人的财产权,如果权利人主张,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说得直白一点,这是违法行为。
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无人认领的手机也属于个人财产,不能随意损毁,此做法不当”。但问题恰恰在这里,连教育局都说了“做法不当”,学校在砸的时候难道不知道?上百部手机,摆在地上排成一排,两个男人抡着铁锤砸,台下站满了学生,这不是一时冲动,这是一场精心组织的“仪式”。从策划到执行,没有任何一个环节是无意的,那么请问,在整个过程中,有没有任何人站出来说一句“这是违法的”?
没有,不仅没有,学校还理直气壮地告诉记者:“目的是警示学生不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用违法的手段去教育学生遵守规则,这是教育最大的讽刺。你站在台上砸手机,嘴里说着“你们要遵纪守法”,台下的学生看着你手里的铁锤,心里想的是什么?想的是“原来只要是为了我好,就可以违法”?想的是“原来规则是管我们的,不管管规则的人”?想的是“原来法律在铁锤面前是可以不存在的”?学校天天讲法治教育,结果法治教育最生动的一课,是学校自己用铁锤上的。
这件事最可怕的不是那上百部被砸碎的手机,手机坏了可以赔,几百块、几千块的事,真正被砸碎的,是学生对规则的信任,一个天天教学生守法的机构,自己带头违法,你还指望学生相信什么?相信校规?校规大不过法律。相信老师?老师看着铁锤落下去没人拦,相信“遵纪守法”这四个字?你自己都不信,凭什么让我信?
学校管理学生手机的正当性,不能替代财物处分的合法性,严管不等于乱管,立规矩不等于越底线,这个道理不复杂,复杂的是有些人总觉得自己可以例外,规则是用来约束别人的,而我是制定规则的人。
教育局说“会进行处理”,希望这个处理不只是口头批评两句,上百部手机,涉及上百个家庭,每一部手机背后都有一笔钱、一份财产权,该赔的赔,该追责的追责。更重要的是,让所有学校都看清楚,教育者如果带头违法,你教出来的学生,永远不会相信法律。
法治教育的第一课,从来不在课本里,在每一个教育者自己的行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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