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右转弯时未礼让直行电动自行车,车轮径直碾压过骑车人的头部及手部。万幸的是,骑车人全程佩戴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有效抵御了致命冲击,仅手部受伤。这起事故再次引发公众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关注,并再次证明:头盔“戴”与“不戴”,结果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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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5月27日凌晨3时许,在新村路灵石路路口,路面空旷,车流稀少。一辆货运车辆行驶至路口准备右转弯时,未停车礼让直行通过的电动自行车,货车右侧车轮直接从骑车人的头部和手部碾压过去。令人意外的是,骑车人除手部擦伤外,意识清楚,头部无明显外伤。
原来,骑车人全程佩戴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坚硬的外壳和厚实的缓冲层有效分散了车轮碾压的冲击力,在生死关头筑起最后一道防线。民警当场对货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事故移交事故审理大队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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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多是头部撞击车辆和地面后引发颅脑损伤,在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约80%是颅脑损伤致死。如果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就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避免致命伤,从而有效降低事故后果。
我国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要求,已形成法律法规和 技术标准一体的规范体系。《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2023年7月1日起实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简称“新国标”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对头盔的分类、结构、性能指标等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为消费者选购提供了明确依据。其中,A类头盔既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市民在购买时应认准3C认证标志,选择符合新国标质量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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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醒
随着近几年的宣传教育和执法管理,上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盔率”一直在提升。但公安交管部门在日常执法管理中发现,仍有少部分市民存在认识误区:“没有民警就不戴”“戴头盔却不系好安全扣”“买了头盔但尺码不合随便戴”……这些行为让头盔沦为“摆设”,在遇到突发险情时,形同虚设。
公安交管部门郑重提醒: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请一定佩戴好符合规定的,有3C合格标志、符合新国标(GB811-2022)质量要求的安全头盔,而且一定要系上安全卡扣,让安全头盔真正发挥安全作用。
同时,正确选择符合“新国标”标准的头盔同样重要,应奉行“五步法”:看、闻、按、戴、问。
一看,看产品的外观、结构组成(硬质的外壳、厚实的缓冲层、较宽且牢固的系带和插口)以及规范的中文标识,包括规范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
二闻,用鼻子闻一闻头盔是否有刺激性气味,选择无气味或气味较小的产品。
三按,用手稍用力按压头盔的发泡材料缓冲层,选择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四戴,试着佩戴头盔,头盔与头部贴合,佩戴舒适,如果配有护目镜,选择护目镜透光性能更好的透明镜片。
五问,确认头盔类别,A类防护性能更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也可选用。
头盔虽小,作用却大;生死之间,就差一“戴”。请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让“戴盔系扣”成为文明出行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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