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电车失控,沿轨道飞速向前。
前方轨道上有5 个人,来不及躲闪,会被电车撞死;你身旁有一个道岔拉杆,拉动它,电车会变道到另一条轨道,但这条轨道上也有1 个人。
请问:你要不要拉动拉杆?
这是一个经典的伦理困境,怎么选择都有问题。
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会选择放弃。
这是一种生命权的选择,我们可以替自己选择,不可以替别人选择,一旦有权替别人选择,成为一种社会规则,就不会是一种简单的集体生命权与个人生命权之争。红色高棉700万人口,选择了500万人活下来,而另一个轨道上是200万人,这是反人类的。
又如果你是 一个集体主义者,会选择拉动拉杆。
这是一种权力意志的选择,它的历史结果,差不多进入尾声时都成了多数人在轨道上的自相残杀,因为核心是不可能集体中所有人都拥有权力,5个人可以统一,5亿人不可能统一,集体权力理论上,都有可能成为极端的个人权力,因为权力的本质是排它,而不会是一人一票,这就是为什么要做法律的强约束。
然而问题又绕回来了,可以设计出一个拉动拉杆的法律吗?
不能,全世界没人敢定这样的法律,这是谋杀。在复杂的现实中,不会是一个简单的拉杆,将没有可操作性。
其实电车难题是自设陷阱。
它有两个漏洞:
第一个漏洞,它暗藏了一个结果正义的命题,而结果正义是用理想欺骗现实,它是应然的逻辑,是一个假设且无法证实的结果,却自己赋予了它必然性,并以此为理由,剥夺了千千万万另一个轨道上的人。没有程序正义就不存在结果正义,这个争论本质上不存在。
第二个漏洞,它暗藏了一个第三者,我们可以理解为威权信仰,相信真有那么一个万能拉杆,真的可以改变轨道,这还是一只跳脱出选择性的多余的手。实际情况是,我们都身在其中,每个人都在选择,也都在被别人选择,结果是残杀,大家都是狼,为生存权而战,伦理学与法律的人类学意义是制止残杀,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别人的生命权,而将试图主观剥夺别人生命权的人绳之以法。
结论是:没有万能拉杆,每个人都有可以选择自己,不能代替别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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