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是许多离婚案件中难以绕开的争议焦点。如果一方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更多——独自抚养孩子、独自偿还房贷——能否在分割房产时主张多分?如果唯一住房被拍卖,能否要求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居住安置费”?近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的郝小青律师将结合本案,为您解析离婚后房产分割中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
一、 案件核心事实
本案是一起因离婚后房产分割及垫付款项返还引发的纠纷。
事项
具体内容
原告
周某(女方)。
被告
阮某甲(男方)。
婚姻状况
2009年2月登记结婚,2025年6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由周某抚养。
共同财产
双方婚后共同购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的房产一套,尚有贷款未还清。
首付款与还贷
周某主张首付款由其支付,离婚后(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其独自偿还贷款共计76,321.76元。
周某诉讼请求
1. 确认其享有房产70%的权益份额,并要求拍卖房产后优先支付其份额;
2. 要求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15万元居住安置费;
3. 要求阮某甲返还其垫付的贷款38,160.88元及利息。
阮某甲态度
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答辩意见。
法院判决
1. 房产拍卖款在扣减剩余贷款后由双方各半分割(各50%);
2. 阮某甲返还周某垫付的贷款38,160.88元及利息;
3. 驳回周某其他诉讼请求(含70%份额主张和15万元居住安置费)。
二、 法院判决:各半分割,垫付款项返还,居住安置费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
- 房产分割比例: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周某主张70%份额,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应多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均等为原则,故确认双方各享有50%份额。
- 垫付贷款的返还:离婚后周某偿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各半负担。经核算,阮某甲应返还周某38,160.8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 居住安置费:周某主张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15万元用于租房安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三、 法律分析:本案的三个核心法律要点
1.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份额确定:均等为原则,多分需举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在司法实践中,原则上以均等分割为基础,主张多分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本案中,周某主张其支付了首付款、独自还贷、独自抚养子女,应分得70%,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贡献显著超出均等比例,故法院未予支持。建议在诉讼中,如果希望多分,应提交首付款支付凭证、还贷记录、收入证明、子女抚养费用支出等证据,以证明自身贡献较大。
2. 离婚后垫付的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另一方追偿
离婚后,一方独自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贷款,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份额。本案中,周某在离婚后继续偿还房贷,法院判令阮某甲返还一半,体现了“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的原则。因此,如果离婚后仍需继续还贷,建议保留好还款凭证,以便日后向另一方追偿。
3. “居住安置费”缺乏法律依据,难以获得支持
周某主张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15万元用于保障其及未成年子女的基本居住,但该请求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应当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但“居住安置费”并非法定的优先扣除项目。如果确实存在生活困难,可尝试在财产分割时主张适当多分,但单独主张“居住安置费”一般难以获得支持。
4. 被告缺席不影响审理,但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阮某甲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将主要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审理,可能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
✍️ 郝小青律师总结与重要提示
本案是一堂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典型普法课。它提醒所有人:离婚后房产分割以均等为原则,主张多分需举证;垫付贷款可追偿,但“居住安置费”没有法律依据。
给离婚后财产分割当事人的核心建议:
- 保留出资和还贷证据:首付款支付凭证、还贷记录、转账记录等,是证明个人贡献的重要证据,直接影响分割比例的认定。
- 离婚后继续还贷的,保留好还款凭证:离婚后一方继续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建议保留所有还款凭证,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 合理设定诉讼请求:在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应基于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合理设定请求。过高的、无依据的请求(如本案中的70%份额和15万元居住安置费)不仅难以获得支持,还可能增加诉讼成本。
- 被告应积极应诉:如果作为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应积极应诉并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消极回避可能导致法院依据对方证据作出对己不利的判决。
总结: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既要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也要理性评估证据和法律规定。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厘清法律关系,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依法维权。
郝小青律师简介
郝小青律师,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她擅长在离婚财产分割、债务追偿等案件中,精准把握证据规则,为客户设计最优的维权路径。执业以来,凭借严谨的法律逻辑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成功代理多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
执业领域:离婚财产分割、婚内债务追偿、分家析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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