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硕评论】
作者:黄硕(“黄硕评论”新媒体创始人,资深媒体人、评论员)
“黄硕评论”新媒体创始人,资深媒体人、评论员黄硕。
近日,某品牌智能眼镜用户社区中出现偷拍空乘并公开传播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电商平台上用于遮挡拍摄提示灯的“遮光贴”热销,高考考场将智能眼镜列入违禁物品名单,部分公共场所也开始限制佩戴相关设备入内。从产品设计到社会讨论,智能眼镜正在经历一场“信任考验”。(2026年6月22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从科研阶段进入生产、生活的应用阶段,人工智能的常态化应用进入千家万户,处于正在进行的状态中,全社会都感受到了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利好,社会数智化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科技创新扩大了新型消费的增量空间,创造条件使智能类产品融入社会。智能眼镜功能多样,导航、翻译、娱乐等功能近在眼前,满足使用者多项工作和生活需求,提供丰富的应用体验。
在各地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现状与前景协同向好,智能类产品的市场空间广阔。据媒体报道,商务部商务大数据显示,1至5月,重点平台智能眼镜销售额增长2.8倍。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范围广,创造出各式各样的产品,人工智能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人工智能理应向善,智能眼镜也不例外。智能眼镜在隐私保护上的潜在漏洞尚待弥补,如何避免此类眼镜沦为偷拍工具?笔者认为,规范使用建立在刚性监管的基础之上。
从整体上看,正在销售的智能眼镜看起来与普通眼镜差别不大,拍照、摄像功能使用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外界可能无感,或导致隐私方面的安全风险。
与相机和手机不同的是,智能眼镜相对隐蔽的拍照和摄像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对道德伦理、隐私保护构成挑战。为了新型消费产品的健康发展,包括智能眼镜在内的智能类产品需要与之匹配的监管,社会对产品的接受程度和反馈凸显监管的必要性,就像树木的茁壮成长离不开修枝一样。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系统性监管,完善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做好产品使用安全提示,增进消费者对产品安全使用的了解,预防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围绕智能眼镜所形成的产业链,是善用科技创新成果的一个缩影。购买智能眼镜的消费者是否能够善用产品,一方面在于监管的效能;还有一方面,得看产品使用者的道德水平、主观想法。
各方协作做好人工智能治理工作,坚守技术向善方向不偏航,防止智能类产品被恶意使用。共享、共治人工智能产业成果,凝聚有关各方共识,形成产业标准,向智能产业、产品注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具体到智能眼镜,划出禁止使用的红线,明确在不同场合的使用要求,有序规范智能眼镜用途。
作者简介:黄硕(Huang Shuo),男,1986年7月生于中国北京,“黄硕评论”(Huang Shuo's Comments)新媒体创始人、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新媒体人、专栏作家和旅游美食达人。他在China Daily(《中国日报》)及其网站、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Global Times(《环球时报》英文版)、《小康》杂志、China.org.cn(中国网)、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上发表时评文章,并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China Drive节目、甘肃卫视大型财经证券电视节目《交易日》以及“黄硕对谈”(Huang Shuo's Talk)里,对热点话题进行资讯分享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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