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的闹剧,刚刚过去才不几天,现在又看到新闻报道说,桔子酒店要起诉橘子宾馆,而且是铁了心。
于是不禁感叹,这年头生意领域头世风日下,做生意都开始不讲道理了,只要能搞到钱,管它什么商业道德,管它什么仁义礼智信,这些东西又不能卖钱!
橘子宾馆,是河南平顶山一位姓冯的女士开的,十几年了,定位低端市场,一共16间房子,住宿费每晚百元上下。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个体户,利润微薄。
而桔子酒店呢?是大企业华住集团旗下的一个连锁酒店品牌,其市场定位是中端设计师酒店,一般价格在200元以上。
现在,就是这样一家大企业,要起诉一个个体户,索赔10万元。这不是讹人吗?
冯女士收到法院传票,表示很难接受,对记者说,自己宾馆名字和“桔子酒店”就一个字相同,宾馆装修的样子,以及消费人群,都完全不同,既不会误导消费者,也不会争抢到桔子酒店的客源,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起诉自己。
这里面需要说明一下,冯女士的橘子宾馆,是只注册了营业执照,没有注册商标。这其实是普遍现象,个体户开个店,谁会去注册商标?有营业执照就行了。
然而,现在桔子酒店就是拿商标起诉的,其商标是2012年就注册了的。现在,桔子酒店起诉橘子宾馆的理由,就是说“橘子”与“桔子”标识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侵犯其商标权。
桔子酒店声称橘子宾馆给其造成500万损失,要求橘子宾馆停止使用“橘子”标识,改个名字,并且还得赔偿10万元。
不知道桔子酒店凭什么认定橘子宾馆给它造成500万损失?证据何在?难道桔子酒店能够证明至少有5万人本来想住宿桔子酒店但却住进了橘子宾馆吗?
据冯女士对记者说,对方曾打来电话,说可以和解,但是冯女士拒绝了。
为什么?因为冯女士不愿意改变宾馆的名字,改个名字至少得花去四万块。
其中,系统更名要2万,然后房间里印有宾馆名称的一切东西都得更换,也需要大约2万元。
冯女士之所以拒绝和解,我觉得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觉得自己不会输掉官司,对方纯粹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我也觉得冯女士应该不会输掉官司。如果橘子宾馆输掉官司,我觉得这世道就完了,以后就乱套了。
各位可以看看上下两个图,桔子酒店和橘子宾馆,标识设计完全不一样,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其中只有一个字相同,桔子酒店方面说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试问,哪个消费者分不清这两家单位?而且消费档次在那里摆着,高层次的消费者能分不清哪个好哪个差?
而且,“橘子”“桔子”为通用汉字,“酒店”“宾馆”也是通用的,凭什么你能用,别人就不能用?
说到这里,我认为中国的商标注册应该反思一下了,像这些平时公众都经常用到的词汇,不应该被个别人垄断。
你开个酒店叫“桔子酒店”,别人就不能再用这个名字,这是不合理的。
比如,以后有人名字就叫“桔子”,人家开个酒店用自己名字命名,有什么不可以?或者人家就喜欢桔子,为什么就不能用这个名称?
据了解,桔子酒店以前有过两次成功的起诉,获得了赔偿:
2021年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曾就侵害商标权等事宜起诉一家名为“橘子酒店”的店铺,并获赔8.5万;
2022年,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因商标权起诉奉节县一家名为“橘子香商务酒店”的店铺,获得赔偿3万元。
这次,桔子酒店铁了心要起诉橘子宾馆,肯定是因为尝到了甜头。
但是,我相信,桔子酒店这次赢不了!
有人说是6月25日开庭,让我们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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