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丁夫被查3天后,又一位曾在沁源县主政过的官员被查,他就是曾在沁源担任过10年书记的王玉圣,年近七旬的王玉圣,在退休9年后被查。
3天之内,先后两任县委书记被查,虽然并未说明是否和沁源任职时工作有关,但他们在这个时间节点被查,自然会让人联想到一个月前发生的留神峪矿难。
从任上被查的时任书记赵永进,到3年前的金所军,再到最近几天的李丁夫和王玉圣,沁源县落马的既任书记,已经集齐了四任。从2001年的王玉圣开始,到终结于今年6月份的赵永进,这四任县委书记,在沁源县主政时间超过25年。
值得注意的是,除他们四任一把手之外,沁源县另有多名干部也先后被查。显然,这场矿难不但撕开了沁源县煤炭行业多年积攒的监管漏洞,也会相继牵出一连串官员的陈年旧账。
从李丁夫到中间接任的金所军,再到出事时在岗的赵永进,以及看上去更“遥远”的王玉圣,连续四任悉数落马,四人前后接力主政当地长达25年。25年,足够完整走完煤炭行业多轮安全整治周期,四任主官接连失守底线,足以说明当地长期存在监管松弛和权责悬空,对煤矿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沉疴的问题。
可以预见,随着事故调查不断深入,大量尘封已久的煤矿旧案和监管遗留问题被重新复盘。曾经靠人情和利益打通监管关卡,违规生产、超层越界、安全设施偷工减料的灰色操作,如今全部被清理整治。时代一直在纠错,行业也在向着规范透明的方向重塑。过去那些靠着钻制度空子,放松监管换取短期财税的操作路径,已经彻底走不通了。
李丁夫为什么主动投案?显然是心虚的表现,当年他都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明知是躲不过去了,与其被找上门,不如主动交代。
在调任沁源县之前,李丁夫曾在晋中市祁县任县长。早在赴沁源之前,他就因乔家大院经营权转让风波引发争议。2007年,刚刚担任县长不久的李丁夫,在他的主导下,把乔家大院二十年经营权打包对外合作,每年仅收取千万文保管理费,远不及景区正常门票年收入,他的这一决定遭到景区职工和祁县人的强烈反对,最终因“违法转让”被叫停。
王玉圣2001年1月从壶关调入沁源,直至2011年1月卸任,其在沁源的主政时间,不多不少刚好10年整。王玉圣调离之后,由晋中市祁县县长李丁夫跨市接任。
王玉圣任职期间,正是山西通洲集团飞速发展的时期,业务不断拓展,各种重组兼并,一步步成为当地最大的民企。在2009年,通洲集团收购了留神峪煤矿。
有些干部总有一种认知上的误区,自己做了一些错误的决定,或者干了亏心事,在任时使劲捂着盖着,认为只要自己在岗期间不出事就行,所以只把眼光放在任职期间,而不是长远打算,这种小聪明本质上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表现。实际上,类似调离或退休多年之后,因属地过往事故倒查被追责的案例并不在少数。这些案例的逻辑越来越清晰,只要你在任时不守底线胡乱作为,不管你离开多久,或者是否退休,责任都会按图索骥找到你,哪怕年逾古稀,抑或年至耄耋,倒查追责的大网都会一网打尽。
沁源的追查问责,何尝不是一种教训和警示。为官一任者,手里掌握的不仅是发展权力,更是一方百姓的生命安全,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做事必须把根基扎牢,把监管做实做细,立足长远排查风险,绝不能只顾任期内表面太平,把隐患留给后任,留给未来。
公权力不是短期牟利的工具,干部任职也没有“任期清零”的免责期。手握一方治理权力,底线二字必须刻在心里。对法规心存敬畏,对隐患零容忍,对长远发展有考量,才是安稳从政的根本。如果掌权时贪图便利、谋取私利,随意突破制度红线,对行业乱象视而不见,刻意放任安全隐患,看似当下少了麻烦、得了好处,实则亲手为自己挖掘深坑。
正所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权力面前没有“过期作废”,责任终身相伴,如果为官掌权时不守规矩乱作为,那么挖下的坑早晚都要自己往下跳,不存在所谓的平安着陆,更没有时间久了就能一笔勾销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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