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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好不好,直接关系千家万户日常出行、环境保洁、设施维护,是最贴近群众的民生大事。近日,肇东市和谐家园小区物业纠纷上诉案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场持续拉扯的矛盾,不仅是企业与业委会的法律博弈,更暴露出小区自治流程不合规、业主权益被架空的民生痛点,上千户居民的稳定居住秩序因此受到持续影响。

矛盾由来:业委会起诉要求更换物业,一审裁定驳回引发上诉

记者梳理案件脉络了解到,肇东市建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16日承接和谐家园小区物业服务,多年来持续为全体业主提供垃圾清运、电梯养护、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安保等基础服务,小区业主长期实际接受物业服务,双方已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关系。

后续,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诉求为确认此前《物业服务转让合同》无效,要求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并完成全部物业资料、公共设施交接。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以业委会提起本次诉讼未取得合法有效的业主大会表决授权,不具备起诉基础为由,驳回其起诉。和谐家园业委会不服裁定,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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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小区正常服务秩序、保障全体业主稳定居住生活,建冬物业向二审法院提交完整答辩意见,直指两大核心民生问题:业委会自身设立程序存在多重违法,且未经全体业主表决擅自发起诉讼,整个过程剥夺普通业主知情权、表决权,让上千户居民被动卷入诉讼,正常居住生活受到牵连。

民生痛点一:业委会成立多处程序违法,业主知情权、投票权形同虚设

物业公司提交的备案资料显示,和谐家园业委会从筹备发起、公示到业主大会选举,全程多处违反《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治组织根基存在根本性瑕疵,最直接受损的是每一位普通业主的合法权利。

首先,启动业主大会门槛不达标。法规明确,发起首次业主大会联名业主不得少于10人,但本次筹备仅9名业主联名,法定启动条件不满足,筹备工作从源头不合法。其次,办事流程本末倒置,未依法申请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申请设立业委会,完全违背法定流程。

更让业主权益受损的是公示环节全面缺位。按照规定,筹备组必须公示业主名册、房屋面积、小区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关键文件,保障业主提前知晓、提出异议,但备案材料中无任何公示留存记录,绝大多数居民自始至终不清楚业委会成立细则,连提出反对意见的渠道都被堵塞。

而业主大会投票环节疑点重重,更是直接架空业主表决权。档案缺少业主身份核验、到场登记、完整选票等核心凭证,现场照片显示参会业主仅数十人,和小区总户数差距巨大,无法排除代签、冒签、虚增票数等情况。不少受访业主向记者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选举通知,也没有参与任何投票,却莫名出现业委会选举结果,自身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权利完全没有得到尊重。

业内法律人士解释,街道备案仅为行政登记手续,不能等同于合法成立。如果业委会设立流程违法,其作出的所有决定都无法代表全体业主,看似成立的自治组织,实则无法真正为居民发声维权。

民生痛点二:未征得业主集体同意擅自起诉,小区稳定居住环境受冲击

解聘、更换物业公司,属于《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小区重大共管事项,直接决定未来几年小区保洁、安保、电梯维修等基础民生服务由谁提供,必须交由全体业主共同表决。

法律设置严格双重表决门槛:专有面积、业主人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参与表决业主中面积、户数双过半同意,授权才能生效。但在一审全程,业委会始终无法提交符合法定比例、程序完整的业主大会决议,无法证明起诉撤换物业这件事征求过绝大多数业主意见,属于少数人擅自代表全体居民提起诉讼。

“打官司、换物业不是小事,一旦诉讼拉锯,小区很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垃圾无人清理、电梯维保停滞、安保缺位,最终受苦的还是普通住户。”本地物业纠纷律师向记者道出民生隐患。目前小区仍由建冬物业维持日常服务,若案件长期僵持,公共设施维修、小区环境维护等民生服务都将面临不确定性,上千户老人、孩童的日常居住安全难以保障。

针对业委会援引司法解释主张自身具备起诉资格的说法,物业公司答辩予以反驳:相关法条适用前提是业委会已取得业主大会合法授权,不能跳过全体业主表决这一前置程序,片面解读法律擅自起诉,本质是少数人代替全体业主做决定,严重损害广大业主共同利益。

基层治理反思:小区自治不能“少数人说了算”,守住程序底线才能护好民生

本案折射出县域小区自治普遍存在的治理短板,也给广大居民、社区管理部门敲响警钟:业主委员会成立、更换物业等关乎全体住户生活的大事,必须严格走法定流程,不能简化步骤、暗箱操作。

一方面,成立业委会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发起人数量、文件公示、业主现场投票、选票留存等环节缺一不可,社区、街道应当全程监督,保障每一户业主都能知情、参与、提出异议,杜绝少数人私下操作。

另一方面,涉及解聘物业、处置小区公共收益等重大事项,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完成规范表决,留存完整投票、公示凭证。没有业主集体授权,业委会无权擅自发起诉讼、作出重大决定,避免因个别人员操作不当,让全体业主卷入纠纷、承受居住不便。

记者了解到,当前绥化、肇东两地住建、法院部门持续推进小区物业规范化治理,针对业委会违规履职、物业矛盾频发等民生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业主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目前该案二审仍在审理中,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结合全部备案材料、法律规定,对业委会主体合法性、诉讼授权有效性作出认定。案件最终结果,不仅将厘清本次纠纷权责,也将为当地同类小区自治、物业矛盾处置提供民生参考,推动小区自治回归“全体业主共同做主”的初衷,守护居民安稳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