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1081年,北宋神宗元丰四年,一个叫做盖渐的普通百姓来到了京师开封府。
他要告状么?不是的,他是被告。
事情也很简单,盖渐是河南禹州阳翟县的一个农民,家里比较贫穷,生活也很困顿,因为贫穷,他把自家的一些田地和房屋(简称田宅)抵押给了一个叫做张诚一的大官,想要换点钱周转一下。
但是,张诚一这个人啊,他挺黑,抵押价格压的非常低,价格低不说,该给的钱,他还没付全,就给了一部分。
这还不算,更过分的是,抵押的时候你给人家的钱,你克扣的很多,但约定将来盖渐要把田宅拿回来的时候,却要人家多拿钱,收高价。
这是什么?
这是趁你穷,趁你困顿,往死里坑你。
想来这个张诚一,也压根就没打算把田宅还给盖渐,我们知道这个事情属于抵押,不是说卖给你了,在没有超过约定的赎回时间内,你张诚一不能说随便把这些田宅卖掉。
但是,张诚一前脚拿过这些田宅,后脚他就联系上了阳翟县里一个叫做孙贲的人,两个人一串通,把盖渐的田宅给卖了个七七八八。
孙贲也不是一般人,有功名在身,此前还做过本县的知县。
两个人有利益勾连啊,属于是狼狈为奸了,张诚一在官场上对孙贲还多有帮助,经常疏通关系,四处打点,希望能再帮孙贲谋个一官半职。
可以说,在本案中,盖渐是受害者。
朝廷里有个叫做满中行的御史,他看不过去了,直接上书宋神宗,说张诚一和孙贲坑害百姓的勾当抖了个干净,弹劾的奏章写的更是相当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十二:赃贪不法,何异寇攘?
说这两个人呐,尤其是张诚一,他坑骗百姓,捞起钱来跟强盗也没什么两样了。
神宗看完之后,按照惯例,把本案送到开封府,让开封府审理。
按满中行的想法,只要事情到了皇帝面前,开封府介入了,案子就能水落石出,但是他没有考虑到,当时皇帝的心思,是不会在这个案子上的。
彼时,神宗正在全力推行王安石变法,而张诚一的职务是枢密院都承旨,他不仅是皇帝的近臣,还是变法派的重要人物,这个时候要是处理张诚一,那就是给变法派增加阻力,本来变法推行就阻力重重,再闹出这种事儿来,新政还搞不搞了?
所以,不久之后,神宗下了一道耐人寻味的诏书:
说盖渐这个案子啊,是民间小事,何必搞的这么费劲呢?大夏天的,开封府还到处抓人审人,这完全是“冀附致近臣之罪”,这不明摆着是要给皇帝身边的大臣罗织罪名么?
看得出来,神宗的态度是,这个案子没有必要浪费太多精力。
满中行一看这不行啊,又上奏章,说开封府办不明白,可以移交给别的部门,反正既然有案子了,那案子就要有结果。
神宗没搭理他,因此本案不了了之,张诚一没事,孙贲没事,至于盖渐,他的田宅,也没人还给他,他的损失,那也就是自个受着。
这是盖渐的第一次登场,在元丰四年,而他第二次登场,要到十多年后。
公元1085年,神宗去世了。
神宗死,哲宗继位,哲宗当时才十岁,所以由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和神宗不一样,她是非常讨厌变法派的,因此这个时候变法派就失势了,章惇,张商英这些变法派骨干都被贬谪,而保守派如司马光,吕公著,范纯仁等人则被重新启用,神宗年间的新法也陆陆续续的废除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旧党掌权,你新党靠边。
但是小皇帝不是永远十岁的,一天一天他也长大了,他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哲宗还是比较崇拜父亲神宗的,一心要继承父志,所以到公元1093年高太后去世,哲宗亲政之后,哲宗又把受打击的新党弄了回来,而把旧党都给贬走了。
朝廷大变天,新旧两党大翻盘,大家心里都绷紧了弦,重新执政的新党当然要报之前的仇,而眼看要被排挤走的旧党也想要自保。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有人想起了十六年前的盖渐一案。
谁呢?
开封府尹王震,他是旧党成员,他平时和宰相章惇非常不对付,而章惇正好是新党现在的话事人。
无论于公于私,王震都想要绊倒章惇,但问题是章惇现在红的发紫,皇帝信任,轻易是打击不了的。
怎么办?
找突破口。
王震在开封府翻档案,就叫他翻到了多年前的盖渐那个案子,很特殊,涉及的人很多。
张诚一,孙贲,这都是新党,盖渐虽然是普通百姓,但盖渐和一个叫做来之邵的人有亲戚,这个来之邵则是旧党成员。
王震感觉这个案子可以做做文章,于是他把盖渐逮捕审问,想看看能不能获得什么有用的信息。
接下来的剧情就非常复杂了,但作者梳理了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供我亲爱的读者朋友们阅读:
1,王震重审盖渐案,发现盖渐和来之邵是亲戚,案子牵扯到了来之邵,来之邵以前是旧党,但他政治摇摆,现在已经成了新党,王震要打击来之邵,章惇旋即也介入了本案,一个要打击,一个要保,矛盾公开化。
2,章惇的盟友,同为新党的张商英为了帮助章惇,他也联系上了盖渐,教唆盖渐诬告一个叫做安焘的旧党成员,这是要把水搅浑,把更多人拉下水。
3,王震抓住了这个把柄,翻过来弹劾张商英,说张商英和盖渐合谋,想要做坏事。
这是什么?这是审理案子么?这不是审理案子,这是借着审理案子的由头进行政治斗争,没有真的关心盖渐的田宅如何,因为盖渐只是他们手里的一张牌,一把枪。
王震的弹劾很快奏效,哲宗亲自下旨,把张商英贬为了监襄州酒税,一个朝廷大员,成了地方上管酒厂的。
眼看着新党骨干被打击出了京师,章惇坐不住了,他也上书哲宗,说了一段很老辣的话,这段话很长,作者就不全摘录了,但我们可以注意这段话中的一句话:
《宝真斋法书赞》:有中伤臣之心。臣备位宰臣,而为群小结架如此,若不根治,恐小人阴相交通,愈肆奸险,倾摇国事,无所不至。
章惇说,如果新党成员有错,那依法办理,如果新党成员没有错,那就是有人蓄意中伤,我是宰相,却被小人围攻,如果这种情况不根治,以后他们相互勾结,动摇国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就是这段话,使哲宗意识到,哲宗如果要推行新法,就必须支持新党,就必须保护章惇,因为现在新法全靠章惇推行,这个时候如果章惇位置不稳,把他拿掉了,他被打击了,那就是自毁长城。
接下来就是哲宗的雷霆手段,王震被调离开封府,安焘被贬,旧党成员陆陆续续的黄州惠州儋州,旧党的反扑就此失败,新党坐稳了执政位置。
至于盖渐案,至于盖渐本人的田产,那不好意思,后续史料里没有任何记载了。
我们回顾盖渐案的全过程,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案子每一次的转折,不取决于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而取决于朝堂上的政治风向。
元丰四年,案子可以解决,但案子被压了下来,因为变法派当政,皇帝要推行新法,不能动张诚一。
绍圣二年,案子也可以解决,但“没必要”解决,因为无论新党旧党都要拿这个案子肃清政敌,盖渐案是最趁手的工具。
可以说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为盖渐的利益说过一句公道话,御史满中行最初弹劾的时候还能站在赃贪不法的角度指责张诚一,可到了后来,双方的争论全是谁勾结谁,谁中伤谁,大家都在利用盖渐,用完了,那就扔到一边。
这正是北宋党争的可怕之处,这个环境让本来是正常的人都会慢慢变的极端,你不是新党,你就是旧党,你不是君子,你就是小人,没有中间地带,它让所有的事情都政治化,一个普通官司可以变成弹劾宰相的由头,一个平民的诉求可以湮没于权力的游戏,这样的例子并不少,乌台诗案,车盖亭诗案,都是这样的例子。
北宋是繁荣的,文明的,高度发展的,有人情味的,在古代所有的政权中,北宋都拥有一种别的时代没有的那种人文的感觉,但是,当一个封建王朝连普通老百姓的田地和房屋都保护不了的时候,那它离崩塌,又能有多远呢?
参考资料: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一十二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十二
谭建.北宋盖渐案浅议.青春岁月,2013
王英.北宋张商英政治活动探研.四川师范大学,2017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