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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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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修订形成《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全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聚焦政策统一、待遇提质、服务便民,对全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农民工参保、医保代缴、退役军人保障、丧葬抚恤金发放等多项核心政策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调整。

在申领服务方面,新政持续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累计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仅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即可线上、线下申领待遇,无需额外出具劳动关系解除、失业登记等证明材料,同时取消60日申领期限限制,杜绝无理由拒发待遇情况。

新政实现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待遇与城镇职工全面统一。明确农民工按统一费率参保缴费、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新旧参保年限可合并累计计算,彻底消除农民工参保待遇差异化问题。

医疗保障方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将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用,个人无需缴费。代缴期间,失业人员可同等享受医保生育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可正常申领生育津贴。政策同时明确医保断缴不同时长对应的待遇享受规则,兼顾保障连续性与规范性。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10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931-8960034;

邮箱:253518368@qq.com。

编辑 | 岳青、刘静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