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月之暗面发布关于融资事宜的严正声明,声明称近期市场上出现多起假借月之暗面名义的不实融资及股权交易信息,公司已发现部分机构和个人涉嫌欺诈。具体声明内容如下:
一、公司所有融资活动仅由公司直接负责。未聘任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作为财务顾问、融资顾问处理月之暗面的任何融资交易(包括新股交易、老股转让交易)。
二、公司的老股(含普通股、激励股权等)转让必须经公司内部批准方可进行。凡未经公司批准发生的老股交易,一律无效,公司将拒绝予以任何形式的确权登记,且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转让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别提示,上述转让限制不仅涵盖直接转让,亦包括通过任何形式或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特殊目的实体/SPV、上层份额、通道、代持、委托持股、收益权转让等)的间接转让。
三、公司新股融资的额度分配,均以实际资金到账为确认依据,未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预先承诺或锁定额度,亦不会主动要求或授权任何机构出具资产证明。任何声称已锁定公司投资份额、出示所谓"公司盖章确保份额"文件,或以公司名义要求提供资产证明的行为,均属虚假或欺诈,公司对此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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