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而不占

晨起翻书,读到一句禅语:“竹影扫阶尘不动,月轮穿海水无痕。”忽然想起昨夜与友人论及得失,他正为儿子出国的事辗转难眠,说那孩子从小便不曾离过身边,如今要飞往大洋彼岸,心里空落落的,像是被人掏走了一块。我劝慰了几句,却也知道,这样的空落,非言语能填得满。

人这一生,大约总是要经历许多次这样的“空落”的。孩子小时,我们以为他是自己的;待到长大成人,振翅高飞,才明白他从来便是他自己的。爱人呢?初相识时,以为从此可以长相厮守,白头偕老;可岁月流转,或是情缘尽了,或是生死相隔,终归是要散的。至于财富名望,更是镜花水月一般,今日在你手里,明日不知又转到谁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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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理说来浅显,可真要参透,却不容易。我见过许多人,一辈子都在“占有”二字上打转。有了房子,还想更大的;有了车子,还要更好的;有了爱人,还想要牢牢拴住;有了孩子,便恨不能替他活一辈子。到头来,房子旧了,车子坏了,爱人倦了,孩子远了,自己倒成了最穷的那个人——不是物质的穷,是心里的穷。

前些日子去一位老画家家里做客。他的画室不大,四壁挂着的,多是些山水小品。我注意到墙角有一幅未完成的画,画的是一枝残荷,半枯半荣,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风致。老人见我盯着那画看,笑道:“这是去年秋天画的,画了一半,觉得好,就不想再动笔了。”我问为什么。他说:“画到七分,留三分余地给看画的人去想,也给这幅画自己生长的空间。若是画满了,反倒死了。”

这话让我想了很久。原来好的东西,是不必完全占有的。就像那枝残荷,若真摘下来插在瓶里,不过三五日便萎了;让它留在池塘里,却能看一整个秋天。我们对待世间万物,何尝不是如此?非要据为己有,反而失了本来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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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起苏轼的句子:“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这才是真正的“用而不占”。清风明月,谁都可以享用,却不能带回家去锁起来。它们属于所有人,又似乎不属于任何人。我们路过它们,看见它们,感受它们,这便是最好的相遇了。

其实想想,我们来到这世上,原本就是客居。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却不是让我们永远做他们的附属;天地给了我们万物,也不是让我们都搬回自己家里去。我们不过是恰好来了,恰好用了,恰好体验了一番。就像春天的花,开过了,谢了,也就完成了使命;像夏天的蝉,叫了一个夏天,秋天来了,便安静地走了。

这样想来,“怕失去”的恐惧,实在是多余的。既然从未真正拥有过,又何谈失去呢?孩子长大了,要去闯自己的世界,那是他的路,我们只能送到路口;爱人若缘分尽了,就让他去吧,强留的瓜不甜;财富名利,本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拥有的时候好好珍惜,在失去的时候坦然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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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我独自走到城外的河边。夕阳西下,把河水染成一片金黄。有个老人正在钓鱼,钓竿轻轻一甩,鱼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我站在旁边看了许久,见他钓上一条小鱼,看了看,又放回水里。我有些不解,问他为何放了。老人笑笑说:“太小了,等它再长长。再说,我也不缺这一条鱼吃。钓鱼嘛,钓的是那份闲心,又不是真要把它占为己有。”

我忽然明白了。原来真正的自在,就在这份“用而不占”的心境里。我们用着这世间的种种,却不执着于占有它们;我们爱着身边的人,却不把他们当作自己的私产;我们追求事业的成功,却不被成功所累。就像那个钓鱼的老人,他在意的不是钓到了多少鱼,而是钓鱼时的那份从容与闲适。

夜幕渐渐降临,我沿着河岸往回走。远处传来寺庙的钟声,悠远而绵长。我想起白天读到的那些话,心里忽然敞亮了许多。是啊,我们不过是恰好路过这人世间,恰好用了这些道具,恰好体验了这一场悲欢离合。既然如此,又何必执着于“我的”还是“他的”?用过了,体验过了,也就够了。

回到家中,我把窗台上的几盆花重新摆弄了一下。以前总想着要把它们养得多好多好,恨不得天天浇水施肥;现在却觉得,让它们自然地生长就好,该开花时开花,该落叶时落叶。我不过是它们的过客,有幸欣赏了它们的美,这就很好了。

夜深了,我关掉灯,躺在床上。月光透过窗帘洒进来,淡淡的,柔柔的。我想,明天醒来,太阳依旧会升起,日子依旧要继续。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我的心,比从前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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