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劝劝,不行再说。”

这是很多老师面对欺凌时的第一反应。劝一劝施暴者,安抚一下受害者,然后——没有然后了。下一次,继续劝。再下一次,继续劝。劝到有一天,事情闹大了,全网都知道了,然后校长停职、老师处分、学校被骂上热搜。

劝,解决不了问题。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传递了一个非常直白的信号:面对欺凌,学校必须“亮剑”。

什么叫“亮剑”?不是“劝劝”,是果断出手。

出手的第一步,是立即制止。看到欺凌行为,第一时间介入。别想着“先观察一下”,别想着“看看他们是不是闹着玩”——你多等一秒钟,那个被欺负的孩子就多受一秒钟的折磨。

第二步,是准确识别。将学生欺凌与正常的嬉戏打闹、偶发冲突清晰区分。既防止对一般矛盾的不当升级,也避免对构成侵害的欺凌行为处理不力。怎么区分?看三点:是否蓄意或恶意;是否造成实际伤害;是否存在力量、人数或社交地位上的不对等。

第三步,是依法处置。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报警的报警。别犹豫,别手软。你的犹豫,是对施暴者的纵容,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第四步,是保护受害者。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迅速介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与情感抚慰。根据行为性质与影响程度,采取心理干预、学业辅导、社交重建及调整学习环境等措施。帮助受害者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有些老师怕“管多了惹麻烦”。怕家长闹事,怕学生报复,怕领导嫌你多事。但新法告诉你:不管你,才是最大的麻烦。

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5版)》第11条写得清清楚楚:严禁学校漠视、纵容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漠视,就是违规。纵容,就是违法。

别再“劝劝”了。该亮剑的时候,剑必须出鞘。